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23:43 133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1998]第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有些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及时予以调整和解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切重要职责。1996年、199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发布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51、75号),为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在贯彻实施这三个局长令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通受理消费者申诉电话,建立“3·15投诉举报中心”就是行之有效的一种好形式。福建漳州、山东淄博、江苏无锡、湖北鄂州、河北石家庄、吉林白山、浙江杭州、江西南昌的“3·15”投诉台,实行定岗值班,一有投诉和举报,立即出动,及时制止和查处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这项工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深得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扩大了公平交易执法案源,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力度,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现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3·15投诉、申诉、举报服务台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贯彻十五大精神,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3·

15投诉、申诉、举报服务台的通知

(冀工商(1997)第76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方便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设立3·15投诉、申诉、举报服务台(以下简称3·15服务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15服务台的职责

1、3·15服务台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对外的窗口,对投诉、申诉、举报的问题具有调度、指挥、组织、快速处理等作用;接到投诉、申诉、举报,应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直接快速到现场,控制事态,能即时进行处理的即时处理;不能即时处理的,移交有关职能科室处理。

2、依法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及上级机关授权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

有下列投诉、申诉、举报之一,应予受理: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根据《消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的;

(3)经营者未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的;

(4)《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方面的;

(5)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

(6)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业欺诈、非法垄断行为及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受理的。

二、受理投诉、申诉、举报的程序

(1)消费者及团体投诉、申诉、举报要有文字材料或详细的口述、电话笔录;

(2)询问投诉、申诉、举报人及被投诉、申诉、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法;

(3)记录投诉、申诉、举报的详细内容及要求,并提供有关凭证(发票、保修证等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4)对证据不全和情况不明的,应及时告知投诉、申诉、举报人补齐所需证明材料;

(5)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申诉、举报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6)对受理的投诉、申诉、举报及时登记处理,对构成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法定程序查处。

三、3·15服务台的工作制度

1、3·15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实行早上8:00至晚上10:00值班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值班时间或实现全天候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由一名主任带班。

2、依法处理投诉、举报。

(1)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申诉,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的申诉暂行办法》进行现场调解处理;

(2)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由出勤人员依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立案调查的,移交公平交易(经济检查)部门立案查处。

(3)对属于其他职能部门主管的相关申诉、投诉与举报,能即时处理的即时处理,不能即时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回复申诉、投诉、举报人。

3、处理投诉、申诉、举报,要制作《消费者投诉记录表》、《消费者投诉立案报告表》、《受理消费者投诉简易案件登记表》、《受理消费者投诉结案审批表》、《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通知书》、《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通知书》、《消费者投诉案件调解书》、《消费者投诉案件移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建立相应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四、3·15服务台的设置

1、3·15服务台在县级以上工商局内单独设置,应配备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和若干名工作人员。由分管公平交易(经济检查)工作的局长主管,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消费者协会、市场、企业等科室要积极配合,服从统一调度。

2、3·15服务台的人员应该具备较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较宽泛的社会知识面,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要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周到,热心为消费者服务。

3、各市与辖区内的县(市)、区3·15服务台要建立指挥、协调通讯网络,以各市的3·15投诉服务台为中心台,统一指挥、协调、综合全市3·15服务台工作的开展。

4、为迅速及时地处理投诉、申诉、举报,各地3·15服务台应配备专用车辆和通讯工具,保障正常开展工作。

5、3·15服务台电话号码,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应为315。目前尚未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在当地邮电部门支持下,将服务台号码的后三位数字统一成“315”。

6、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在1997年底前开通3·15服务台。各县(市)、区工商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尽早开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法字〔1998〕第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对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使行政执法完全置于司法监督之下。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而言,目前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不统一,难以适应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给行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客观上增大了随意执法的可能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考虑到有些地方在此之前已经制定并正在使用有关行政执法文书的实际情况,各地原有文书可以继续使用到1
    2023-06-06
    242人看过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
    发文单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文号:粤工商[2001]联字15号发布日期:2001-8-7执行日期:2001-8-7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省内各直属海关:根据李长春书记关于"省内打假力度要加大,特别是要保护一批著名品牌"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研究决定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调和执法合作,强化保护出口商品商标专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海关应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员。对查处的有关商标侵权案件要及时互通信息,有效地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向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提供我省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全国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海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监控,加强驰名商标
    2023-06-08
    53人看过
  • 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
    有关市县经贸委(茧丝办)、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现将《湖北省鲜茧管理资格证制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按业务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报告。湖北省鲜茧管理资格证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桑蚕茧工业原料,也要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4号)的精神,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蚕茧流通体制,规范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二条湖北省茧丝绸领导小组下设省茧丝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其小组成员单位有: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北省物价局。以上机构具体负责我省鲜茧收购经营管理工作。第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1988-1-19执行日期:1988-1-19湖南省益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商标广告科《关于冒充注册商标问题的再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某一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册。如在未注册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注〕或〔R〕注册标记,或者在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上冒称注册商标等。对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同时标有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注〕或〔R〕的,视为冒充注册商标。
    2023-04-23
    327人看过
  •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闽工商法[2005]254号发布日期:2005-8-22执行日期:2005-10-1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我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法制处反馈。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简易程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第三条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一)适用简易程序实施
    2023-04-24
    190人看过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心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浙工商消[2008]14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建立万村放心店工程长效监管机制,省工商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放心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八日浙江省放心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放心示范店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放心示范店的监督管理,引导经营者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放心示范店创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放心示范店(以下简称放心店)是指经营行为规范、经营条件较好、商品质量安全可靠并经规定程序评定为放心示范店称号的以经营食品为主的商店,包括农村、社区、景区、学校等区域的商店。第三条放心店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主动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可靠;努
    2023-04-24
    236人看过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浙工商企[2008]16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监管行为,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等规定,省局制定了《浙江省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监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浙江省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监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4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应当
    2022-11-29
    278人看过
  •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进
    发布部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国检监联(1997)153号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商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商检检测的样品,商检要及时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附件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流通
    2023-06-07
    311人看过
  •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展销会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川工商市字[1995]3号一、对举办展销会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社会各方举办展销会(包括引进多个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交易的各种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调剂会、交流会以及各种以灯会、节等名义出现的集中经贸活动,下同),主办单位均必须在举办前30天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领取《展销会登记证》(《展销会登记证》由省局统一印制)。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颁发《展销会登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举办展销会;广告经营单位不得制作、发布擅自举办的展销会的宣传广告;生产经营单位也不得参加擅自举办的展销会。二、加强对举办展销会基本条件的审查举办展销会应坚持服务原则和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要有利于搞活市场流通,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展销会主办者应依法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有与所办展销会
    2023-06-07
    24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明电[200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假日经济迅速兴起,旅游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增长点之一。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发展假日旅游,提前公布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简称“黄金周”)的放假日期,加强对假日旅游管理引导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管好旅游市场。现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切实做好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落实贯彻《通知》要求,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集
    2023-04-24
    417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文号:鲁政办发[2011]1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关于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企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字号(商号)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企业字号(商号)是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企业字号(商号)作为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代表了企业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信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2023-06-07
    189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服务措施》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号:工商消字[2004]39号发布日期:2004-3-15执行日期:2004-3-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增强消费维权服务意识,方便广大消费者申诉举报,提高12315工作水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维权服务措施一、提供全天受理服务。12315电话,工作时间人工受理,非工作时间录音电话受理。不具备录音电话受理条件的地区,在非工作时间,公布值班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二、保障受理渠道畅通。12315机构除接受电话、信函、来人申诉举报外,逐步开通互联网络,网上受理申诉举报;根据申诉举报情况,适时调整电话数量,保持电话畅通。三、热情受理消
    2023-06-07
    280人看过
  •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三月三日附件: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建立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工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中祥副组长:潘公社、王锡建、吴凤军、普亚飞成员:效献忠、李建新、李蓓、杨葆、王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处。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工商系统的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检查督促各分局及有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通报各分局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二、
    2023-06-10
    295人看过
  •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市工商局:《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2007年8月31日经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将《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安徽省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安徽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省著名商标)的声誉,加强对省著名商标管理,规范省著名商标的使用,扶持我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根据《商标法》、《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关联法规:第二条凡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的企业都应依照本办法进行回访。各市工商局认定的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参照本制度进行回访。第三条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应指导省著名商标企业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商标权,规范使用和管理商标,积极协助企业打假维权工作。第四条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应严格依据《商标法》等规
    2023-06-07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商标_____等工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背商标法及有关限定的做法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流程。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限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撤销流程 1、解决途径申请撤销持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解决。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解决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的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注册不当问题的答复(1993年5月28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花雕”商标法律效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依法享有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对已注册商标,因注册不当,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予以撤销的,自裁定之日起,不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 工商局是行政机关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
      1、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依法赋予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
    •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注册企业怎么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7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