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所有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02:08:02 260 人看过

在涉及农村拆迁安置房的财产问题上,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任何一方婚前取得并独自拥有其所有权,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对该房产实施了何种扩建或增添附属物的行为,其产生的价值增长都将由双方平均分享,且各自占据50%的份额。

然而,如若该房产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才获得的,那么该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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