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6:20:15 464 人看过

一、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有哪些

劳资关系,表现为受雇者与雇主间的冲突与合作,其进一步深入的内涵还包括雇用关系中为了价格与权力相争的理论、技术和制度。它不仅涉及工人、工会组织与雇主,也同政府和各类公众直接或间接相关联。

(1)国营与集体企业。这类企业的机构有管理部门、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厂长都是国家的雇员,因此与工人享有同等的参加工会的权利。

(2)私营企业。在这里,雇员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全靠合同来维系。工会率不高,特别在面对中国劳动力买方市场的情况,资方有绝对的讨价还价的谈判能力。有些中小私营企业员工的利益、就业安全、改善待遇的要求等得不到规范的管理和保障。甚至有些私有企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为主,家长式的权威使得劳资关系不但复杂,难以确定,而且劳方的利益与保障也难以实现。

(3)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有两类:一是指中欧、中美合资或独资企业,它们与工会、党支部和中方经理一起,结成了统一战线,企业的管理层与工人的关系并非对抗性的。即使工人有不满情绪,也常常是针对中方经理,因为他们低能、腐化或任人唯亲。二是东亚、东南亚国家投资的企业,这里工人报酬微薄,工作条件相对较差,事故发生频繁,劳资冲突屡有发生。

二、劳资关系和劳动关系联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资关系的一种,除了劳动关系之外,劳资关系还包括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等等。

劳资关系,就是劳方和资方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社会学上的概念,比如缓和劳资关系等等。不是法律概念。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劳资关系或称为劳雇关系,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取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

劳动关系,是法学上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照劳动法律建立的以提供劳动和给付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劳资关系其实在我国并不是很常见,在雇佣者与受雇者之间最常见的一种关系就是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是属于劳务关系。通常劳动关系是建立在企业法人与劳动者之间,而劳务关系的话则往往个人与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都是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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