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办理车辆过户,卖方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3:57
500 人看过
在何种情况下,卖方应对尚未转让的车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串购车辆原所有人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批复》认为:“未办理的串购车辆原所有人通过过户手续既不能控制车辆运行,也不能控制车辆运行,因为车辆已经交付,原所有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出卖人应当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出售报废车辆的;(2)购销机动车年检不合格或者年检不合格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情况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441人看过
-
2024年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
33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股份制公司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79人看过
-
车辆买卖未过户,谁承担责任
435人看过
-
中间人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7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解除
29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车辆过户
词条
#车辆过户
最新文章
#车辆过户
相关咨询
-
在民法上什么情况下由他人承担连带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三、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四、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等损害的,每人的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5、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权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
-
连带责任担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31、连带责任的担保一般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该是在以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结束或保证事项结束时解除。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具有连带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1、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2、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使得正义无
-
信用卡欠款的情况下有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3据我国法律罪刑自负原则,个人犯罪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不会涉及他人,在法律层面上配偶是不承担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透支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收到发卡银行两次通知催缴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配偶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而且还影响双方信用,以后夫妻任何一方申请贷款或信用卡几乎是不可能批准的。
-
企业在哪几种情况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企业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