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35:15 347 人看过

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权。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聘任制的中央直属机关与省政府驻郑直属机关因履行〈a〉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任用人员之间的关系。中央和省级机构之间的劳动人事纠纷,社会组织与职工(人员)

<3.驻豫军以上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的人事纠纷

<4.驻郑州中央企业与参与省直管社会保险统筹的职工之间的人事纠纷

六、全省影响较大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规范劳动管辖权人事纠纷仲裁案件如下:

I。下列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

(一)市辖区(上街区除外):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二)郑州地区(不含上街区):中央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郑州市行业管理企业和外国企业在郑州的分支机构,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机构和社会组织

2.下列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由郑州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

(1)向劳动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区内工商业

(2)郑州市辖区(不含上街区):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下,注册地址在本行政区域

(三)郑州市辖区(不含上街区):中央企业、郑州市行业管理企业、外国企业在郑州市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下,注册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四)与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地区性及以下国家性机构

三、县级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市)和上街区由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在设立仲裁机构前,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暂由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郑州机场口岸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暂由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

四、所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均由行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根据雇主的行政隶属关系。即郑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由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区、镇(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用人单位登记地址与劳动场所不一致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的原则,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登记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雇主的履行地点或注册地点在受理案件后发生变化,当地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不得以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拒绝受理,本案管辖权不受影响

六、对全市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权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指定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文章
  • 仲裁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1.仲裁的范围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仲裁,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仲裁法》特别规定了两类事项不得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当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但是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事项不一定属于仲裁范围。2.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
    2023-06-06
    279人看过
  •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立法规定,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经研究,对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作如下调整: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继续由省仲裁委管辖,其他原由省仲裁委管辖的案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从5月1日起,由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省部属、部队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直属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参加省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企业(行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发生于5月1日前、劳动者于5月1日后申请仲裁的,是否受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3-04-22
    109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仲裁庭审程序1.通知开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2.当事人举证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3.庭前纪律宣读开庭审理前,
    2023-07-16
    488人看过
  • 仲裁管辖哪些劳动争议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管辖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劳动争议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多久结案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一般需要45天。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2023-08-14
    426人看过
  • 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价行费[2006]2号)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预交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和处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被诉人在收到申诉副本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通知后五日内预交处理费。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下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
    2023-06-06
    354人看过
  • 法院对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可以异地上班吗一般情况下,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2023-03-13
    294人看过
  • 河南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妥善处理人才流动中发生的争议,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中央在豫企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流动以及履行人事合同中所发生的人事争议。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关联法规:第三条仲裁人才流动争议,应坚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人才的合理分布和调动人才积极性的原则。第四条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秉公办事,依法裁决。第五条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人才流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设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理人才流动争议的机
    2023-04-22
    13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范围及管辖原则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及管辖原则具体如下: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管辖原则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
    2023-06-07
    2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动合同约定管辖地是否有效?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如何?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没有法律依据,则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
    2023-06-28
    330人看过
  • 仲裁管辖范围的四不裁是什么
    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流程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一)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
    2023-03-09
    18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以下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一、劳动关系由谁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关系由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3-29
    41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确立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如何确定欠款诉讼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
    2023-08-15
    134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具体有什么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4-05-10
    253人看过
  • 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哪些
    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而且,按照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体制,通常按照行政区划层层划分。一、劳动仲裁最长处理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最长处理要60日。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告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
    2023-06-19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更多>

    #人事争议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多方代表组成、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办事机构。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确定管辖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 劳动仲裁法管辖劳动仲裁的范围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6
      劳动关系仲裁管辖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同时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叶乐起诉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形式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管辖范围的一个机构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不是。行政上应当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