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概念是什么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4:33:13 214 人看过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种类: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一、独资公司分立是否要签分立协议

独资公司分立需要签分立协议。

1、公司分立的方式。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和负债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保留为派生分立。一个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划分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该公司解散为新设分立。

2、公司分立的程序参照公司合并,其中:

(1)公司分立应对公司的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签订分立协议;

(3)派生分立的,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新设分立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并分立的类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1)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

(2)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三、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

法人的变更如上文所述,是对法人组织自身的变更,其主要类型如下:

1.法人的合并。法人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法人合并另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一个法人归并到另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被吸收的法人即告消灭,另一法人则存续。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成立一个新的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新的法人产生。

2.法人的分立。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或者由一个法人分出去一部分人、财、物等,另组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应经主管机关批准,依法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应及时公告。法人发生分立,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分立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3.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

4.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税务变更等。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的变更,一般是涉及到相关公司企业的转让重组等情况,相关情况是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法人变更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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