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责任种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8 05:22:32 169 人看过

这些特殊侵权责任类型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和侵害未成年人教育权纠纷。

以下是对上述特殊侵权责任类型的改写: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素材中提到的责任类型涉及哪些方面?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出该问题涉及到责任类型及其涉及方面。责任类型包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侵权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并存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竞合,选择适用的一种责任形式。

侵权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责任。这种责任形式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应用,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知识产权等情况。侵权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形式在民事诉讼中也具有广泛应用,主要适用于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包括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损失等。

侵权责任竞合是指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并存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竞合,选择适用的一种责任形式。这种责任形式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保证公平合理。

总之,根据素材中提到的责任类型及其涉及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责任形式。在具体适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保证公平合理。

总之,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看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责任形式。在具体适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以保证公平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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