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成为公司股东的限制性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40:39 311 人看过

公务员不能在企业当股东,国家公务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一、公务员是否能够作为公司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也很难避免其为个人利益而利用自身权力为参股公司谋取利益。因此,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不得作为公司股东。

二、公务员是否有权利表决股东

不能。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当股东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法律所禁止,因此,公务员不能当股东,不能享受股东权利。

三、公务员是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公务员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及掌握的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如果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即使不参与公司经营,也很难避免其为个人利益而利用自身权力为参股公司谋取利益。

因此,从立法目的的角度进行分析,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利相关文章
  • 公司法如何规定成为股东的方式
    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持股方式。民间所谓的“股份制”多指合伙制。伙伴关系主要是与人合作。因此,我们应该对合作伙伴的性格、声誉、能力、资源、管理和组织水平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合伙事务的管理和运作,最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和目标,基本上是和睦相处的。此外,还要关注合伙企业的盈利前景。如果建立了合伙企业,就要检查以前有没有亏损,外债有没有结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伙企业,入伙后应当办理工商登记。个体经营者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但至少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入股”的,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验资、签订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财产转让手续、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这个过程比加入合伙企业要复杂得多。入股方式主要有资本、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有比例要求)或其他应纳税财产。技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技术秘密等)、不动产(土地、房屋、商店等)、动产(资本、机动车)的价值经全体股东
    2023-05-07
    288人看过
  •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股东限制股权转让的权限啊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限制的规定: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08-10
    346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上限:有限人数限制
    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为1人(1人有限责任公司)或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为2-200人,发行股份后可以有超过200人的股东,如上市公司一般有几千上万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至少有多少人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
    2023-07-20
    128人看过
  • 新公司法限制关联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新公司法设立专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对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关联交易等做出规定。新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公司法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3-06-09
    208人看过
  • 新三板公司原股东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一、普通发起人持股转让限制因为新三板公司管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并未对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一般的公司发起人(不包括同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对外转让的,只要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就可以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即,如新三板公司挂牌后,该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不满一年的,则发起人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我们总结为两年三批次,转让受限,做市除外。具体而言,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1、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
    2023-04-05
    127人看过
  • 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的限制
    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有什么限制我国法律上对管理交易的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设计关联交易的股东要回避表决;第二,该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获知持有分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获知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一般来讲,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公司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的基本原则,当然可以进行交易。此外,控股股东与公司利益往往是一直的,这种管理交易也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公司效益,因此不应当禁止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但是控股股东很可能通过关联交易侵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了保障交易秩序和交易公平,应当对这种关联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或控制。1.《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
    2023-06-18
    319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下股东出资的要求和限制
    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出资方式上的要求,根据相关的规定,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因此对于股东出资的方式与程序,法律对于是存在很多规定的,在出资方式和瑕疵上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期限是多久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39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规定,股东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15
    423人看过
  • 公司股东变更为一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虽然新《公司法》规定法人可以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但是如果该法人本身就是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该法人就不能再作为投资人投资设立其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新《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如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或合并等等)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反映出新《公司法》借鉴了
    2023-04-06
    96人看过
  • 公务员可以继承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吗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公务员能否成为股东的问题,可能对于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立场的人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公务员可能就认为可以,因为立场不一样;而普通公民可能就会坚决反对,认为这样是官商勾结,谋取利益。这些都是普通公民深恶痛绝的。站在法律角度,应该冷静的看待这个问题,得出任何的结论都应该能找到法律依据。虽然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我国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公务员不能从经营性活动中获益,二是防止官商勾结,杜绝商人借用权力牟利。所以,公务员可以成为股东,但是不能从活动中获得利益。至于《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型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私法上的行为,在效力后果上以私法上的方式予以一定制裁的强制性规定;
    2023-06-12
    67人看过
  • 公司法限制控制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限制控制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公司法限制控制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是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控股股东的任职条件是什么?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三、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有哪些?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
    2023-04-27
    286人看过
  • 谁有资格成为公司股东?——法律规定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成为股东的方式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
    2023-07-11
    376人看过
  • 强制退出股东的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的股东被强制退出的方法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挂靠股东如何退出挂靠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退出。挂靠股东指的就是挂名股东,也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可以通过把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即隐名股东的形式退出。不过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该通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赞同。股东应该对其股权的转让事宜书面通知给其他的股东征求同意,其他的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当天起
    2023-07-07
    216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
    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体现三方面的内容: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相独立、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经营权与股东财产权相分离。股东之所以可以承担有限责任,最大的前提就是公司以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作为屏障,切断了股东与公司债权人的直接关系,保护了股东的财产安全。二、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的例外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的例外是指下列情况: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须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否则突破股东有限责任规则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
    2023-04-2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类型和数量,股东的概念是对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股息的个人或单... 更多>

    #股东权利
    相关咨询
    •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可否成为合法公司股东?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8
      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公司股东能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现任党政领导干部和不担任现任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工作或兼职,即使按规定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不得在企业获得股权。2、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不得设立商业企业,即不得作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3、党政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在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公司持有股权,但可以在原职务管辖业务和管辖区域以外的公司持有股权。4、党政干部辞去
    • 有限公司怎么成为股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
      想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很简单,如果是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买该公司的股票,那怕只有一股,你也是股东,但在股东大会上没有权,当然你也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因为你的股份太少了。非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购买该公司股东的股份成为新股东。
    • 公司法人转让有哪些限制性规定公司转让后股东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法人代表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
    • 在职员工能不能成为别的公司的股东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公司法一人股东限制的规定有什么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我国1993年的《公司法》并不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形态,除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之外,任何单一自然人或法人均不能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立法的根基在于公司为社团性法人,一人公司不具有社团性,而且单一股东不利于实现公司的权利制约与平衡,难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容易导致皮包公司的出现,也极易出现股东与公司财产不分,混同情形,不利于社会公众尤其是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但现实社会的丰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