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50:27 451 人看过

一、劳动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劳动诉讼管辖地的确定是: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有哪些

1.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起诉一方有义务到人民法院进行应诉。

2.提起反诉的权利。被起诉方在应诉的同时,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就同一事实对起诉方提起反诉。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当事人不能亲自进行诉讼,或者虽能亲自进行诉讼,但需要他人给予法律帮助的,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4.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关系并可能影响到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有权申请回避。

5.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6.参加法庭审理的权利。

7.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的权利。

8.提起上诉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诉讼相关文章
  • 怎样确定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
    一、怎样确定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1、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2、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
    2023-06-11
    182人看过
  • 婚姻诉讼管辖确定原则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被告住所地有哪些内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被告的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被告是民事案件确定地域管
    2023-03-09
    323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军婚诉讼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1、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7、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2023-03-02
    279人看过
  • 如何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诉讼管辖地
    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有两个原则,具体如下: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所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外;3、侵权行为由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而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先到达地、飞机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
    2023-07-02
    131人看过
  • 确定管辖地点
    不可抗力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指定管辖有以下两种: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
    2023-07-21
    10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研究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问题,其直接目的在于明确各级法院之间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范围,以避免法院之间不必要的推诿或者争夺管辖的现象发生,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得以解决;同时,也使劳动争议当事人清楚自己行使诉权的方向,避免因管辖不明而带来的告状无门的现象,为当事人行使诉权和保护实体权益以及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便利。本节就我国劳动争议诉讼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设性意见。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地域限制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由该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使用地或销售地人民法院受理。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时,由该专利方法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未经权利人许可或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人或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许可人或委托人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由许可人或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专利权共享者未经其他共享者同意许可实施专利的,由许可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许可者实施专利,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由许可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专利权共享者未经其他共享者同意转让超过其份额的专利权,由转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让人知道对方的越权转让仍然接受,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受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6、假冒他人专利未构成犯罪,但损害专利权人或利害相关人员的,由
    2023-08-18
    435人看过
  • 股权确认诉讼的管辖权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决定法院管辖的权利,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在书面合同中,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双方在管辖法院有协议且协议有效的,适用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被告的所在地并不含糊。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为标的公司的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则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为管辖地是国际惯例
    2023-05-02
    79人看过
  • 虚假诉讼案件的管辖地如何确认
    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人住所地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虚诉讼案件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和“应当”是不一样的,“可以”是可以管辖,也可以不管辖。虚假诉讼案件调解法官有责任吗虚假诉讼案件调解法官一般没有责任,但如果涉事法官在诉讼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
    2023-06-30
    367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法中,如何确定地区管辖?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由于级别管辖只是解决了哪些案件归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一级都有许多人民法院组成,同一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仍然不明确。因此,只有规定了地域管辖,才能使各个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得到最终的确定。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范围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
    2023-07-12
    484人看过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
    2023-03-05
    332人看过
  • 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管辖分歧第一种观点是,如果江欣和何天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地法院有管辖权第二种观点是,如果姜新和何天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法院有管辖权第三种观点认为,江新、何田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仅仅凭借据,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的法院有管辖权第四种观点是,无论江新和何天以何种理由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姜欣、何田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起诉是不妥当的。因为根据《中华
    2023-05-07
    32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但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因素造成劳动者双方产生劳动合同纠纷,一般劳动合同纠纷可以采用协调的方式解释,若双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若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纠纷则首先需要确定劳动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1、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而言劳动者的劳动履行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是毫无疑问的。2、应以劳动者工资的收到地作为履行地,特别是现在,银行电子支付系统发达,用人单位的工资多是通过银行系统来支付的。二、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同时,在仲裁阶段和诉讼阶段的管辖又存在一定的区别。现简单比较如下,供大家参考:一、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根据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据此,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由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则以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即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为管辖地。但是上述规定,往往出现不方便职工的情形发生。比如北京某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一办事处,以北京公司的名义在上海招聘了职工,工资由北京公司发放。如果发生争议,按照上述规定,就得由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上海的职工提起申诉是极其不方便的。所以,劳动部
    2023-06-07
    6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 更多>

    #劳动诉讼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怎么确定劳动诉讼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
    • 如何确认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3
      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
    •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如何确定起诉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
      离婚诉讼管辖问题,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所以在管辖方面也遵循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
    • 为什么要选择管辖,如何确定诉讼管辖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为什么要选择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