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某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某在遭受到黄某、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某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某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某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某由家人陪伴生活。
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严肃处理邓某案涉案人员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某案中涉案人员黄某、邓中某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某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某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某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某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某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某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某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某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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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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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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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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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1当事人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而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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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正当防卫就是防卫过当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9属于正当防卫 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是无限防卫权的行使。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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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防卫是否也属于防卫过当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3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按故意犯处理,最终定罪会根据行为人的实际造成后果来定。 故意犯罪是故意实施的犯罪。故意,则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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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属于犯罪吗,防卫过当杀人判几年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一、防卫过当属于犯罪吗防卫过当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致残或致死的,或给他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 (1)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虽然对于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过,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2)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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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2正当防卫和防卫是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等一致,但限度条件完全不同。正当防卫不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应在必要的合理限度内进行,否则防卫过度。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非法侵害的强度2、非法侵害的缓急3、非法侵害的权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的结果非常不同。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即不构成犯罪。防卫需要刑事责任,刑法所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