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属防卫过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46:17 269 人看过

5月31日,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某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某在遭受到黄某、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某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某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某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某由家人陪伴生活。

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严肃处理邓某案涉案人员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某案中涉案人员黄某、邓中某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后认为:黄某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某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某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某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某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某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共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某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某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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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9
      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前提是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那么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