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6:22:36 186 人看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分类,可根据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者或第一当事者产生事故的内在原因、交通事故的对象、违反交通法规的对象,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来分。

一、逆行车辆撞到无证驾驶车辆责任如何认定

逆行车辆撞到无证驾驶车辆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二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报案算肇事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随时报案,没有报案的时效性,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报警,因为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报警,有利于警方保护现场、收集证据、责任划分等。如果身体受到损害需要追偿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三、交通责任认定书有效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没有期限的,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的认定,对该事故永久具有法律效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山东省关于适用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一、交通部门归哪个部门管交通部门归公安局管辖。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二、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
    2023-03-06
    311人看过
  • 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
    1.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公安分局/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处理交通事故。一、道路交通事故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二、对管辖权有争议的:1.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2.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三、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1.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2.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3.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
    2023-06-19
    463人看过
  •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关于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按多少划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需要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其具体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二、追尾事故误工费标准1、误工时间需要由治疗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2023-06-24
    220人看过
  • 江苏省高院关于处理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能够得到的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后续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残疾辅助器具费。9、丧葬费。10、死亡赔偿金。11、被抚养人生活费。12、精神抚慰金等。一、交通事故伤残九级赔偿多少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主要赔偿多少还是要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交通事故
    2023-06-19
    343人看过
  • 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委托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一、机动车撞上非机动车怎么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2023-03-05
    2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道路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交通事故中的道路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2023-06-17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的规定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
    • 关于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
    • 关于庆阳弯道车祸交通事故处理时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不同情况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 最新交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限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7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限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限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但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限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