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追涨、冲动性购房“综合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10:42 71 人看过

最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半年的小尤非常矛盾,眼看年底了,很多购房优惠政策将到期,如果现在不买房,会不会错过了良机?如果买房,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年末岁尾,像小尤这样的置业人群都有类似的问题。

我市置业专家提醒,近期,的确有部分购房者出现了盲目追涨,甚至冲动性购房的现象。岁末购房,既要把握好购房时机,更要注意政策风险及可能出现的楼市新态势。

明年房价涨不涨,看看政策趋势再判断

以小尤目前的经济能力还不能买房,不过引诱小尤买房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很多购房优惠政策将会在今年底到期,再不买房将错过机会;二是如果优惠政策延续,年后购房,会不会出现前年排队抢房的场面,房价会不会继续大涨?

针对小尤的问题,置业专家分析,目前绍兴商品房的供应量是充足的,尚未作好购房准备,就不要盲目追涨。

年轻置业者买房,不要因月供“断炊”

一个月前,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鹏以80多万元的总价买了一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在25万元的首付款中,小鹏仅有两万元存款,其余皆由父母支持。小鹏为这套房子总贷款50多万元,当前他每月还贷3000多元(20多年还清),而他月收入不过4000元。现在,小鹏在还贷上力不从心,还款压力大到了极点,经常烦恼。

像小鹏这样的情况,置业专家表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买房之前先要搞清楚自己的资金实力,由此判断自己买什么区位、多大面积的住房。同样一笔钱,买地段好一些的房子,面积要小一些;而买地段差一些的房子,面积可大一些。他提醒年轻置业者,不要老想买房一步到位,如果购房超出预算,东拼西凑,债台高筑,自己会十分被动,甚至可能在银行月供中“断炊”。

买二手房,先收集周边成交价信息

岁末买二手房,应提前注意哪些问题?市区中兴路上一家中介机构置业人士告诉记者,买二手房自己应亲自采集一下周边已成交房屋的价格,通过反复比较,判断所要购买的房屋价格是否合理,不能过分或单纯依赖某家中介公司。最好委托可靠的专业中介公司或者评估公司进行预测评估。此外,所买房子的产权关系弄明白,还要弄清二手房的“身世”。还须注意观察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情况、物业管理问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警惕这些无效购房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8.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9.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10.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
    2023-03-28
    437人看过
  • 购房警惕五大骗局
    买房当心多发骗局随着市场出现企稳回暖迹象,发生在房地产市场的经济违法犯罪也呈多发态势。目前,存在五类骗局:一,以代购内部廉价房为诱饵吸引购房者。犯罪嫌疑人利用一些群众急于购房又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代购单位内部廉价商品房为名骗取钱财。二,将他人住房非法转卖。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相关证件等手段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出售,骗取钱财后逃匿。三,伪造房产证与他人签订购房协议或作抵押骗取借款。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伪造的房产证作抵押骗取借款,或者采用虚构身份、伪造证件等手段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骗取购房款后逃匿。四,将已作抵押的房屋非法转卖。犯罪嫌疑人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利用伪造的相关手续、文件,将房屋销售,骗取购房款。五,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购房款。市民在签订房屋买卖或租赁协议时,务必了解
    2023-06-10
    258人看过
  • 警惕购车购房退税诈骗
    目前,利用电话、短信、银行ATM机和网络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诈骗案件越来越多,随着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打击及宣传,不法分子也不断变换作案手段,近期,以退税为名实施诈骗案件高发,海淀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注意。据警方介绍,退税诈骗主要有:房屋退税和汽车退税。此类犯罪不法分子多是冒用税务局、财政局、车管所工作人员以国家购置税税率下调3%或5%,向事主返还税款为幌子骗取事主信任;犯罪分子利用事主不熟悉银行自动取款、转账业务的特点,骗走事主银行卡上全部或部分资金。警方提示:国税局称纳税人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准予退税: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管机构不予办理登记注册的。除以上两种情况外,所谓“车购税退税”纯属骗局。收到退税通知不要轻易相信,多方求证就能验真假。
    2023-06-10
    450人看过
  • “一房二卖”购房者须警惕
    一房二卖案件为何频频出现?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房价飞涨情况下卖房人的趋利心理。目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约定相对较轻,无法对卖房人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面对巨大的利益,卖房人往往甘愿承担违约风险。此外,二手房买卖的监管环节不足,中介服务不到位,也是此类情况多发的重要原因。二手房买卖虽有网上签约的过程保障,但该过程经常是买卖双方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而中介机构负责网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不足等问题使得网签有时出现房产证号、地址等录入错误导致网签无法发挥作用。此外,卖方有权以恶意网签为由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也削弱了网签的应用效果。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较为有利,简单地双倍返还定金对售房人较为有利,但双方的盘算都一定能够实现吗?就购房人而言,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一:购房人严格履约。
    2023-06-04
    137人看过
  • 警惕购房合同中两大致命条款
    每年3·15,消协会忙起来。但每年似乎只忙一次。天天3·15,对普通市民只是梦想。如果商家诚信、执法机关执法得力,没有3·15,我们一样是上帝。3·15,不是国人生产的,而是泊来货。如今,当国外不再流行3·15时,这个节日却在国内日益兴盛。房子也是商品,而作为消费者的购房者,在这个节日该做什么?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从选房开始,到买房签合同,到收房入住,再到享受物业服务,每时每刻,处于弱势的购房者都在受到伤害。这次,我们解剖了购房者最重要的契约——购房合同。当做这次选题时,我看了下我的合同,发现我被开发商涮了,在开发商增加的附加条款,条条条款都是偏向开发商的。而很多购房者和我一样,在签合同时,只是不停地签名与按手印,根本没时间看合同条款。加上,开发商也不允许购房者修改合同。这一纸霸王合同,对购房者极其不利。这一纸购房合同中,有两大条款是致命的:第九条的交房标准问题,以前的老合同要求是以竣工验
    2023-06-10
    325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应警惕数字游戏
    当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警惕开发商的数字游戏。购房人要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首先就要尽可能在合同第三条及该条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对购房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并尽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条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产商写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与实际交付情况不符时,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没有具体赔偿责任的约定,第三条对商品房基本情况表述的作用将会大大降低。一、8号楼变成4号楼,如果有人说他收房时找不到自己所买的房子了,您信不信?这并非是耸人听闻,已有几位买房人问我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现在有不少国人对数字非常重视,为了一个靓号,不惜一掷千金,有些房地产商为了迎合人们的心理,卖房时将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避开4、13、14、24等数字,有的是跳过,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数字代替。因此,购房人在约定合同第三条时首先要查验清楚房地产商填写的房屋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是否
    2023-06-10
    277人看过
  • 贵阳购房警惕禁卖二手房
    相较于商品房难以预期的风险,二手房不仅在价格上相对便宜,而且地理位置、配套设施、房屋质量等房屋状况都具有较强的可预期性,为了尽量减少麻烦,不少购房者更青睐于选择购买二手房。顾名思义,所谓二手房就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然而并非所有的二手房都可以上市交易,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还需警惕遭遇禁卖房!小刘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小刘于2009年时在贵阳市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该房子地理位置很好,房屋装修也不错,但就是没有产权证,房主杨先生称该房系2008年底才交房,房产证是房开商负责办理的,但由于房开商的拖延一直未能办理下来,杨先生同意在价格上再给小刘一点让步并保证房开商办好产权证以后立刻陪同小刘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小刘稍有迟疑,但考虑到房屋的整体条件不错还是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转眼间两年已经过去,小刘想卖掉这套房子换套更大的新房子
    2023-06-10
    407人看过
  • 购房者要警惕“按套计价”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了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交房办证时业主才发现房屋面积竟“缩水”超过11平方米。日前,福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业主要求开发商偿还面积差价款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房屋是“按套计价”,约定的面积仅具有参考作用,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8月,陈先生与福州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卖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91.4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66.52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24.88平方米。合同还约定,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套计算,总价为64万元。合同订立后,陈先生依约支付房款,开发商也交付了房屋并帮助陈先生办理了产权证。根据产权证的记载,房屋面积为180.17平方米,比约定面积少了11.23平方米。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偿还面积差价款。福州市中级法院指出,经调查,该商品房于2002年9月通过消防验收,买卖双方于2003年8月签订
    2023-04-22
    237人看过
  • 燕郊二手房购买要警惕
    燕郊的新房价格被彻底炒起来了,不关注户口的投资者有些转而关注价格相对便宜的二手房。但是不同于北京,燕郊地区很多在等待交易的二手房都没有取得房产证,也没有业主入住记录。这就意味着,在燕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和期房一样产权为70年的全新房。但是,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交易对购房者而言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有些中介机构为了招揽客户,建议买方通过改开发商底单来购买无证房,从而实现避税并获得户口。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曾有中介游说记者购买美林湾一处总价为60万,尚未有房产证的两居室。该中介经纪人向记者介绍,可以通过关系,帮记者修改开发商买卖合同底单,这样只要私下和卖方完成买卖,不需要到房管局过户,可以节约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相关税费数万元。但是,记者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该过程实质上是通过中介公司和开发商或者售楼人员的私人关系,用几万元的贿赂打通关节来修改底单,事实上是一种非法操作。施加胜表示,改开
    2023-06-05
    421人看过
  • 提醒购房者警惕二手房房托
    房产新政接二连三出台,旨在打击投机炒房。有些中介门店生意清淡,个别中介人员“闲来无事”,摇身一变竟然改行充当“托儿”,遂成楼市新行当———“房托”。日前,欲购房的李先生接到一中介员电话,称刚接到一套“抢手”房源,价格优惠,如有意,请在双休日来看房。于是,李先生周日去看房。见面时,中介员说一对“白领夫妇”也有意此房,已来看过一次,今天会再来看看,看好了可能会当场拍板。话音刚落,那对“白领夫妇”就到了。那对“白领夫妇”又是摄像,又是询问,还讨价还价,看上去购买欲极强。第二天,中介员来电话对李先生称,那对“白领夫妇”已相中房子,但还价到95万元,房东不肯,咬牢96万元。中介员表示,如果李先生肯出96万元,马上就可以成交。李先生不为所动。此后的两三天,中介员频频来电,称那对“白领夫妇”贷款有问题,经过做工作,房东也有松动,如果李先生能首付50%的房款,95万元基本没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人员
    2023-04-22
    457人看过
  • 二手房过户要警惕隐性房东
    丁女士与张先生于2011年12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登记在丁女士名下的某区两居室楼房归丁女士所有。2013年初,丁女士将该房屋卖给孙女士。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夫妻不能同时到场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为由,拒绝了丁女士的过户请求。在孙女士强烈要求下,丁女士联系到张先生,但张先生拒绝到场。无奈之下,丁女士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建议丁女士以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将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对该房屋确权。法院审理认为,该房屋系丁女士和张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张先生的名字虽然没有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书中,但在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张先生也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属于隐名共有人;但在双方离婚时约定本案房屋归丁女士所有且现在双方对该房屋归属没有异议,应当确认本案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归丁女士所有。法院遂判决房屋归丁女士所有。丁女士依据法院判决
    2023-05-05
    200人看过
  • 警惕征地新光环合法化
    长期关注土地问题的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表示,近期出现的采取偷梁换柱的形式,打着建设公益设施和发展新兴产业的旗号违规征地事件,影响十分恶劣。一些地方为了部门利益,改变国有土地用途,将公益土地拱手让给开发商牟取暴利,其背后存在着特殊利益链。对此,必须高度警惕,防止通过这些手段将违规征地圈地合法化。以亳州“老年公寓”变“商业别墅”事件为例,民政部门与开发商公然在公益性用地上开发别墅,而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没有实施有效监督,应属于严重的渎职和不作为,对此必须严查。一些基层群众也表示,当前随着国家严控土地政策的出台,一些地方圈占土地的手法越来越高明,借“先进产能项目”的名义占地囤地的现象不在少数。特别是这两年,被一些地方列为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文化产业园”,不少都成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这些以“先进产能项目”名目圈地,是最堂皇的理由,也是最危险的占地、毁地行为,往往貌似合理合法,实则侵害农民利益
    2023-06-10
    406人看过
  •  警惕购房合同中的交付日期陷阱
    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时,常注明“交付日期”,但实际上并未交付,这是常见的陷阱。此外,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这也是一种常见的陷阱。另外,“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同样需要注意。为避免这些陷阱,消费者在购房时应详细了解开发商的交房政策和流程,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明确的交付日期。常见的几种陷阱如下:1.开发商在未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并注明“交付日期”。2、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3、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标准不清来拖延交房。4、“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拿到房门钥匙≠实际交付日期标题:拿到房门钥匙≠实际交付日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而卖方则应将房屋交付给买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在拿到房门钥匙后,并不代表房屋已经交付。这是因为,在房屋交付之前,卖方还有可能要求买方
    2023-11-10
    338人看过
  •  警惕购房时的六个潜规则
    在买房过程中,需要警惕以下几个陷阱:1、房屋赠送面积存在虚报;2、定金收取存在陷阱;3、样板房面积被夸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等等。在买房过程中,需要警惕以下几个陷阱:1、房屋赠送面积存在虚报;2、定金收取存在陷阱;3、样板房面积被夸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等等。 警 惕 房 屋 赠 送 面 积 虚 报 陷 阱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赠送面积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开始利用房屋赠送面积虚报
    2023-09-12
    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陷阱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3
      签订购房合同需警惕的陷阱: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2.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3.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4.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5.卖方解除合同应约定明确。
    • 买房签合同须知警惕的无效购房合同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6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
    •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理性对待广告宣传的广告宣传,不属于开发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周边的、银行等设施的承诺,您最好不要完全相信;另一方面建议您切记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二、警惕价格欺诈一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五花八门的价格,比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指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最差的那套房;还有一种情况是价格的确很低,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
    • 消费者购房应警惕风险两种产权不合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违规预售、签订存有缺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违法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这是建设部新闻发言人6月18日作出的表示。该新闻发言人提醒说,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
    •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1、低价的假房源假房源最常见的就是价格虚假,故意标低价来吸引客户 2、房子的产权性质 3、房子离地铁很近 4、买房后发现房子还是出租状态 5、买房后发现原业主户口未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