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的类型,以及订立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2:50:35 405 人看过

一、保理合同的类型

保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保理机构不同,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

2.根据是否涉及国际属性,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3.依据保理商提供的是融资服务还是非融资服务,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我国的保理业务主要是有追索权的融资性保理。

4.依据参与保理服务的保理服务机构的个数,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

5.依据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性保理,也叫明保理和暗保理。

6.依据保理商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分为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

对保理商影响最大的划分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的分类。

二、保理合同的订立方式

保理合同的订立方式是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规定,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签订保理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保理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续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保理业务时,即出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5.切忌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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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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