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及破产财产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4:03:16 125 人看过

从定义上来区别。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

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此前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中,破产清算程序居于主导地位,破产财产在广义和狭义上区别不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故此时“破产财产”的提法不能准确涵盖重整程序下的债务人财产状态。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的专章规定,强调了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法律地位。根据第四章规定,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原破产企业的财产成为“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务人控制的财产,而是特定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财产集合。

“债务人财产”是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出现的概念。实际上,债务人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对不论何处的资产拥有的权益,不论是在法院地国还是在外国,也不论在程序启动时是否为债务人所占有,以及还包括一切有形资产(动产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新《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概念的使用表现出破产立法理念的变革,这一概念不仅涵盖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也将破产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在内,能较好的概括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下债务人财产的不同状况,其内涵更为全面。

与“债务人财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破产财产”。在我国破产法学界,“破产财产”这一概念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意义上被使用。广义上的破产财产按照大陆法系的称谓也称为破产财团,和新破产法中的“债务人财产”基本同义。狭义上的破产财产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以清算和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原《企业破产法(试行)》是在狭义上使用的破产财产概念。该法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③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财产相关文章
  • 公司破产的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一、以下哪些属于债务人财产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2、具体来讲,除债务人
    2023-03-10
    285人看过
  • 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不同之处有什么
    一、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不同之处有什么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区分是: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员负责接管与管理。《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二、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怎么实现债权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但需要注意,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
    2024-01-21
    301人看过
  • 破产后债务人转移财产吗
    一、破产后债务人转移财产吗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二、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
    2022-01-27
    289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二、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2.有证据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婚前一方所负债务;3.推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即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到底是否用于婚后家庭
    2023-06-19
    220人看过
  • 破产法是如何规定债务人财产的
    一、破产法是如何规定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和债权。其中,无形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2)未成为担保物的财产和已成为担保物的财产。这与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是不同的。(3)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和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财产。二、破产法中的债务人财产是什么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此前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中,破产清算程序居于主
    2023-06-06
    252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如何处理财产
    一、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如何处理财产破产清算后债务人处理财产方式是由破产财产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无可供分配的财产时,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多久可以完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利拍卖。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的经营一样不容易,提
    2023-04-23
    399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及其法律定位“债务人财产”是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出现的
    概念。在美国破产法上,其同义概念为estate,在德国破产法中称Masse,实际上,债务人财产应包括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债务人对不论何处的资产拥有的权益,不论是在法院地国还是在外国,也不论在程序启动时是否为债务人所占有,以及还包括一切有形资产(动产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2]。新《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概念的使用表现出破产立法理念的变革,这一概念不仅涵盖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也将破产和解程序和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在内,能较好地概括清算、和解和重整三种程序下债务人财产的不同状况,其内涵更为全面。与债务人财产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破产财产[3]。在我国破产法学界,破产财产这一概念在广义和狭义两个意义上被使用。广义上的破产财产按照大陆法系的称谓也称为破产财团[4],和新破产法中的债务人财产基本同义。狭义上的破产财产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用以清算和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原《企
    2023-06-06
    213人看过
  •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承担涉及股东个人财产吗
    一、《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
    2023-04-24
    436人看过
  • 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应当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令其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破产企业的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破产企业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应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收到人民法院的上述通知后,应当按通知的数额、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通知的债务数额或财产的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逾期未清偿或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发出的通知,是法律文书,收到通知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履行通知的义务,对通知的内容未提出异议,收到通知后通知产生法律效力,收到通知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在规定的期间内履行清偿或交付的义务;对通知的内容有异议
    2023-06-09
    57人看过
  •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3-08-18
    269人看过
  •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后,如何清偿或交付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2023-06-09
    342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一、债务人财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讨债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一)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债权范围内可以对抗善意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三、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
    2021-11-05
    292人看过
  • 怎么样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一、怎么样界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认定如下: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二、怎么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夫妻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等。夫妻的共同债务则包括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以及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2024-02-02
    220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
    一、破产债务人财产范围司法解释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二、如何审查破产债务人的财产(一)首先重点审查债务人公司成立时的出资是否真实《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虚假出资常见的方式就是“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抽逃资金。股东抽逃资金、虚假出资,往往不
    2022-04-02
    29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破产财产
    相关咨询
    •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财产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
    • 债务人有债务破产财产的有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7
      看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是只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清偿的,股东个人财产是不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即责任形式是无限责任的公司,股东个人财产是要用于清偿企业债务的。
    • 财产及财产债务所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离婚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财产公证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夫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破产的财产与债务的财产怎么区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6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 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
    •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2
      一、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 (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