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累积效应是否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8:44:47 237 人看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失业保险领取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不可以累积。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含义如下:

1、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失业保险有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金是累积的吗
    一、失业金是累积的吗失业金不是累积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
    2023-03-28
    110人看过
  • 失地保险与灵活就业是否有冲突存在?
    不冲突,但基本只要一个就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的社会保险已经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不需要重复办理失地养老保险,只要缴交养老保险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领取条件如下: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3、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4、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5、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需要以下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就业援助认定表》;3、身份证以及复印件;4、社保卡以及复印件;5、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复印件;6、居住证;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023-07-02
    439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失业保险金累计使用?
    失业保险金是能累积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同一缴费期限内,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随着申请人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失业人员未申请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保留,以后再申请的可以重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吗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3-07-01
    219人看过
  • 重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累积
    一、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二、重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怎么累积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劳动者中断就业,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再就业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中断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之前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按重新就业之后缴费年限计算,但其重新就业之前应领取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三、法律规定或内容《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
    2023-05-30
    316人看过
  • 辞职时失业保险是否有效
    辞职后没有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4-05-12
    318人看过
  • 还款协议是否存在失效期
    关于还款协定的法律效力是否具有期限限制,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该协定中约定了终止期限。若双方达成共识并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在其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这份协定将产生时效,此期限性规定便被视为还款协议的失效期;然而,倘若合同各方均未在此类问题上附加任何期限限制,则意味着该协定将永久持续生效,即使如此,协议永久有效亦须考虑申请诉讼的时效问题,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则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得胜诉,特别要注意的是,现如今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024-08-08
    57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领取可能存在的坏处是什么?
    领取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就是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就会中断,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总体来讲个人领取失业金是没有什么坏处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好处就是只要个人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来维持家庭的生活。如果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还可申请医疗求助,且在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
    2023-07-03
    187人看过
  • 失业保险是否等于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
    2023-06-07
    475人看过
  •  养老保险能否实现累积?
    养老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累积性和连续性。参保人员无需连续缴纳15年,缴费满15年即可。中断缴费将会影响退休待遇。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收入,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养老保险是允许进行累计的。养老保险无需连续缴纳15年,而是可以累积。养老保险缴纳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退休之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当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最好继续缴费,否则会使自己退休待遇受到影响。 养 老 保 险 可 以 累 积 吗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半年养老保险可以累积。如果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如果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
    2023-10-04
    164人看过
  • 失业保险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需要,失业保险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得到解决。一、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未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乡镇企业职工以农民职工为主,人员众多,数量很大,在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并不是每一个农民都有足够土地耕种的情况下,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缓解了这一困境。但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极不稳定,一旦这部分农民职工失去工作,而又暂无其它谋生渠道,又将产生众多失业人员。不但使这部分农民生活难以维持,还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我国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数目越来越多,而按照《条例》规定,却未将这部分雇员纳入保障范围,只是在附则中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纳入失业保险。有的省份在制定本地相关规定时,未将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范围。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本身就流动频繁,失业现象时有发生,如不参加保险,则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如
    2023-05-03
    486人看过
  • 社保卡失效,失业保险可否领取?
    社保停缴在有工作的情况下,不可以领失业保险。只有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满足以上要求的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了。不办医保能领社保卡吗社保包括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了医保的同时会缴纳其他保险,也就是说社保是一并开通了的,是有资格获得社保卡的。社保卡是参保缴费人员凭证,也是参保身份证明,不参保不缴费没有资格获得社保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
    2023-07-05
    483人看过
  • 医疗保险能否累积使用?
    可以。参保人停保后3个月内办理续保的,视同连续参保;停保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视作重新参保,按新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重新计算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参保职工停保前的缴费年限可以计入累计缴费年限。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除须补缴全部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外,其医疗保险待遇则按新参保人计算。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连续两个月未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该相关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补缴相关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参保职工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按6%比例缴纳,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同时缴纳每人每月5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或缴纳比例为2%的公务员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
    2023-07-03
    496人看过
  • 医保和保险的双重保障是否存在?
    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可以按照您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保单上上载明的报销比例报销。合作医疗报销有很多限制,在住院后通过只能报销一部分金额,剩余部分无法报销的找保险公司。商保可以可以报销更多的自费药和特殊治疗费用。商保里有保大病的,都是直接赔款的,重大疾病一旦发生,当初保了几十万就赔几十万。残疾了,意外保了几十万,就按残疾等级赔付。社保或者合作医疗与商保是相互补充的。车祸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一般是不报销意外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销医疗费。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2023-07-07
    129人看过
  • 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一、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
    2023-05-15
    10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金能不能累积?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9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失业险能累积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21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
    • 生育保险缴费满3个月后仍在缴纳的是否累积生育保险的基数是否存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省,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因为这些基本知识有助于大家更了解生育保险补交这个问题、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必然会导致生育保险的特殊性,再加上生育保险有多种情况划分:符合国家,合理缴费,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也将日益加大,例如单胎和多胞胎的区分,所以,必须要满足已累计上缴够3个月的时候的条件才能享有保险福利待遇,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社保中的生育保险,国家规定,
    • 退休后失业保险还存在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9
      职工退休了缴纳的失业保险就没用了,也就是缴纳的失业金浪费了。失业金只是为了保障失业时领取失业金,能够正常生活,失业金是不会返还的。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 失业金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保险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失业保险领取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不可以累积。《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