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7 17:33:10 195 人看过

一、自动离职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则自动离职可不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与单位解约后,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职工伤残可不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主要体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工伤医疗待待遇,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5、相应等级的伤残津贴: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不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死亡职工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可不可以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可不可以自理、生活大部分不可不可以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可不可以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自己违规操作受伤可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首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再次,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而受伤、死亡不得认定为工伤

最后,根据社会目的解释。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伤害,可享受工伤待遇。在许多情况下,工伤是由于工人不遵守正确的劳动程序和方法以及不当行为造成的。如果劳动者有过错,就不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这对劳动者非常不利,不符合工伤保险的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洛阳市工伤人员离职待遇的还可以享受吗
    洛阳市工伤人员离职待遇的还可以享受的。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一、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2023-03-03
    209人看过
  • 劳动者从何时开始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自用人单位开始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当月,只要发生工伤,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因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一、生了肝癌单位怎么补偿1、因工作环境导致的肺癌,劳动者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工伤基金按工伤待遇赔偿,用人单位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2、非工伤的疾病,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3、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4、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5、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二、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责任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如果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具体
    2023-06-22
    121人看过
  • 工伤职工终止合同也可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李某于2011年2月1日到济南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李某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10级。合同期满,李某向该物业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物业公司辩称,公司并没有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李某自行提出终止合同,故不同意李某的申请请求。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6-09
    109人看过
  • “替人上班”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赵某今年5月至某石材厂替其舅舅王某从事石材加工工作,一干就是3个月。虽然职工名册上登记的是赵某舅舅王某的名字,但石材厂按厂里的规章制度对赵某进行考勤,不过没有给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8月,赵某在加工石材工作中小指和食指受伤。伤情稳定后,赵某向石材厂厂长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石材厂厂长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赵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赵某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请求。赵某被确认为工伤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石材厂支付赵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万元。在这起案件中,赵某虽为“替人上班”,但也已经与石材厂构成了劳动关系,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律师分析:
    2023-06-02
    305人看过
  • 下岗职工可以享受病退待遇吗?
    不可以。病退是社保局的~与失业人员没有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属于哪一种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
    2023-07-07
    418人看过
  • 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
    一、童工离职后是否可享受工资待遇童工离职后是可以享受工资待遇,首先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次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童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童工签订的合同没有效力,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
    2023-12-02
    355人看过
  • 工伤职工被判刑是否就可以享受原工伤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被判刑后不符合下列情形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够享受伤残待遇。有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对于已经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这部分用人单位来讲,虽然大部分的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发生工伤事故后,对用人单位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首先,用人单位要按时给职工发工资,其次,重大安全事故会追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023-08-11
    312人看过
  • 自动离职会扣工资吗?可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吗
    一、自动离职会扣工资吗?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二、自动离职可否享受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待遇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例如: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
    2023-04-29
    135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不可以同时享受,对于工伤待遇可以享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而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存在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
    2023-03-25
    383人看过
  • 职工刑满释放后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刑满释放后有权享受原工伤待遇。法律特规定劳动者享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权利。该项权利不因受工伤的劳动者被判刑而被剥夺。因此如果刑满释放后如果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一、试用期出事故算工伤吗?试用期间发生的事故是算工伤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二、员工在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了怎么办企业职工因职业病发作而死亡,当然属于工伤,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如果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职业病以外的其它疾病而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职业病
    2023-03-16
    374人看过
  • 职工辞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职工辞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997年9月,曹某同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从1997年9月起,公司一直按照政府的规定为曹某缴纳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2005年9月10日,公司在实行经理竞聘上岗时,曹某感到公司在选拔经理时不是很公平,不是选贤任能,而是任人唯亲。愤怒之下,曹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离开公司后,曹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05年10月,曹某从报纸上得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2005年11月12日.曹-莫到当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请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拒绝了曹某的要求。职工辞职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曹某是由于个人原因辞职而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2023-05-05
    417人看过
  • 中暑工伤昏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中暑工伤昏迷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须通过四步走:1、申请职业病诊断;2、申请工伤认定;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工伤待遇。一、中暑后须经有资质机构诊断认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内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申请诊断,如重庆市疾控中心等。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和三份证明。申请书就是职业病诊
    2023-02-18
    128人看过
  • 如何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否享受辞职待遇
    如何才算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否享受辞职待遇如何才算自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
    2023-06-13
    118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申请低保吗
    一、享受工伤待遇可以申请低保吗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综上所述,如果遭受工伤之后存在没有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等情况就可以申请低保。二、申请低保的流程(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
    2023-06-07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工非因工负伤死亡,享受哪些待遇?享受哪些待遇可以享受死亡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同时规定,“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
    •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
    • 2022年四级工伤可不可以享受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职工被认定为四级工伤可以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2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014年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来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内容如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
    •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遭受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