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刘某投保某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期支取储蓄终身寿险。2008年2月,他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同年5月,刘某因意外事故,导致右眼撞伤,当时未及时去医院就诊。但2个月后,他发现使用原来配戴的眼镜已无法看清东西,遂重新调整了镜片,却依然无效。在去医院进行检查后,被确认为右眼失明。
去年8月,刘某向所在单位申请进行残疾证明检查,并于今年1月获得了残疾证。刘某认为,自己右眼失明主要是因为碰撞引起,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调查,保险公司对于其右眼失明的过程及结果没有异议,遂批准了刘某提出的寿险豁免保险费的申请,但对于他提出失明原因完全由外伤单独而直接引起的,因此提出意外伤残索赔的申请。保险公司认为难以认同,理由是公司调查发现,意外事故发生前,刘某已存在双眼近视的疾病,事故发生距视力发生明显变化已有两个月时间,而引起失明的脉络膜萎缩可由多种诱因导致。在刘某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尚不能完全支持其右眼失明完全单独且直接由外来伤害所致,故保险公司表示暂时无法理赔。
对于上述案例,虽然刘某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此案中,保险公司之所以暂时表示拒赔,主要基于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中的近因原则,该原则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之间损失的因果关系,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按照近因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于保险事故直接造成时,保险公司才会给予赔付。但在实践中,要在复杂的原因中判定出某一事故的近因却非易事。本案提醒投保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留确凿的事故原因证据,以便保险公司理赔时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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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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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各近因原则是怎样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41、保险近因原则是指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而确定是否给予补偿的原则。凡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标的受损,保险人给予补偿。否则,保险人不予补偿。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2、近因原则最早产生于保险业较为发达的英国,英国早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就以成文法形式明文确立了近因原则。该近因原则确立后,被多数国家所采用,近一个世纪来,大量判例足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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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律师解答 保险理赔的近因原则指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的原则;其中的近因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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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近因原则是什么意思?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怎么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保险关系上的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补偿责任。近因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为只有在导致保险事故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时,保险人才应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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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3自愿原则是从事商业活动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商业保险活动,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保险关系的成立完全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根据这一原则,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应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投保人是否愿意投保,保险人是否愿意承保,都由双方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订立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更是无权发号施令。鉴于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有的单位凭借行政权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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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险合同必须履行什么原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7签订《保险合同》必须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根据《保险法》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