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情节,跟最终的量刑标准是有直接关系的,除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非法获利额之外,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市场价值也会影响量刑标准,比如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量刑起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怎么构成的?
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已被取消,并换为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此罪的犯罪构成有: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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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属于什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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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立案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08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运输出境的,都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成立本罪。 对于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后,又走私的,宜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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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7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