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该怎么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3:40:20 50 人看过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犯监规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散布不良堕落思想,妨碍他人悔改的;

(三)不服监管,经查确属无理取闹的;

(四)故意损坏公物的;

(五)欺侮、凌辱其他人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

(六)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经常扰乱管理秩序的;

(七)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的;

(八)逃跑或者组织逃跑的;

(九)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对人犯的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看守干警决定并报告看守所所长后执行。给予禁闭处分的,由看守干警提出,看守所所长决定。

人犯在羁押期间重新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看守所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办案机关,并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取证的,依法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自行辩护的权利;

(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

(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获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四)对司法人员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五)对审理自己案件的司法人员要求回避的权利;

(六)对判决提出上诉、申诉的权利;

(七)不受非法拘留、逮捕和超期羁押的权利。

二、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有哪些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三)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受委托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送押流程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类别,但为了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根据法律规定须在特定的拘留场所执行,不得随意指定地点或更换地点执行,包括派出所也不能执行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打架斗殴等违反相关法律的人使用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高不超过15日,同时会附上500元以内的罚款。行政拘留的地点
    2023-07-03
    35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超期羁押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后超期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一、办理保候审的取保候审需要多长时间办理取保候审流程符合规定的三天就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看守所能不能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看守所是不能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三、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是什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
    2023-06-28
    29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数罪并罚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的情况有以下几点: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并罚;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并罚;3、判决宣告后再犯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其他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因为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之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笔者认为,数罪并罚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缓刑,并不违背缓刑这一刑罚执行方法的创设宗旨,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刑法的“校正性正义”的功能与作用,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犯罪分子回归社会。至于何谓“特殊情况”,笔者的理解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为比较“特殊”,尽管实行数罪并罚但仍可以视为“特殊情况”而适用缓刑:第一,主体特殊。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2023-07-05
    94人看过
  • 杀人犯罪嫌疑人会有什么处罚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
    2023-03-16
    313人看过
  •  怎么处理不承认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本文讲述了刑事侦查机关在处理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罪行的情况下应该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证据依法处理。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口供,也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不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刑事侦查机关应该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素材: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如何进行刑事侦查和审判素材: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如何进行刑事侦查和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需要依法进行相应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
    2023-08-31
    334人看过
  • 怎么区别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不同阶段的称呼。在我国,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判决有罪。因此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是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之后,提起公诉之前,对该涉嫌犯罪人员的称呼;在提起公诉之后,未被法院判决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称其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称其为罪犯。一、特殊自首要如何认定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1)未掌握罪行1、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
    2023-03-0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怀孕犯罪嫌疑人怀孕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责任追究中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先处理漏罪,再处理新罪. 二..第一步:对漏罪是采用先并后减的方式处理。得到一个宣告刑。 第二步:对新罪是采用先减后并的方式处理。将第一步的结果与新罪的宣告刑做先减后并的处理。最终得到执行刑。 《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
    • 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应该怎样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8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强奸罪中怎么处罚犯罪嫌疑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2
      最少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犯罪情节不是特别的严重,刑事处罚标准一般不会超过10年有期徒刑,但强奸幼女,在公共场所强奸受害人,造成受害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最少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