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中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13:38 432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中国加入的事实》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通知》第五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仲裁裁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仲裁裁决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关于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和审查期限的规定》第四条,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决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在裁定后六个月内执行;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仲裁中的证据是指在仲裁程序中依据法律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切客观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则:

1、仲裁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庭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整个仲裁活动包括两种判断:其一是事实判断,其二是法律判断。事实判断的手段是证据,法律判断则以事实判断为前提。

3、证据制度是仲裁活动的核心和基础。我国民商事仲裁证据制度主要体现在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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