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经济犯罪案件管辖的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1:15:46 222 人看过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居住地包括户口所在地,常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营业所或主营业所在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主营业所或主营业所在地为其所在地。一些公安机关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上哪去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2023经济犯罪管辖权如何规定
    经济犯罪管辖权如何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
    2023-05-10
    156人看过
  • 经济纠纷案件起诉管辖权的规定
    一、经济纠纷案件起诉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1、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曾议定选择了发生纠纷向某法院起诉,只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按议定向已选择的法院起诉。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重大涉外案件和在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本市有重大影响、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二
    2023-07-17
    108人看过
  • 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范围及立案标准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立案标准: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的;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立案标准: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
    2023-08-16
    486人看过
  • 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种类
    一、经济犯罪侦查程序1、一周内受理案件,也就是初查;受案后一个月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会上网追逃,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2、刑事拘留的初始期限是三日,根据侦查情况最多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期,七日后必须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的决定;3、批准后逮捕期是一个月,到期可向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到期后可向再上级检查机关申请延期一个月,如有需要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无限期延长;4、最后的步骤就是提请起诉,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公诉至法院,检察院公诉的审查期是一个半月!基本就是这样,但是检察院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手段,如果退回补充侦查以后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一个月,共可以退回两次!5、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二、公安部经
    2023-02-26
    123人看过
  • 轻微经济案件自诉可以吗?
    一、轻微经济案件自诉可以吗可以,但是有一定条件。自诉的经济案件只要在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报警处理,但对于此案件也是有立案标准的,一般要达到一定数额才可以进行立案侦查,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只要合法就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的案件有:(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是怎么样的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
    2024-02-04
    148人看过
  • 经济案件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一、经济案件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什么?经济案件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负责管辖。1、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曾议定选择了发生纠纷向某法院起诉,只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按议定向已选择的法院起诉。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重大涉外案件和在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
    2024-01-22
    468人看过
  •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管辖权确定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1、犯罪地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2、最先受理管辖几个地区的司法机关都有权管辖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人数较多,涉及多个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3、分别管辖相对固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在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实施某一环节的犯罪行为,犯罪所跨地域较广,全案集中管辖有困难的,可以由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的司法机关对不同犯罪分子分别实施的拐出、中转和拐入犯罪行为分别管辖。4、上级机关确定争议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当本着有利于迅速查清犯
    2023-06-11
    408人看过
  • 经济犯罪地域管辖规定是什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构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构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构管辖,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为被告住所地。特殊地域管辖则根据不同案件有不同的规定。如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其有管辖权的为被告住所地和不动产交付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一、经济犯罪的案件包括什么?经济案件分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
    2023-02-19
    56人看过
  • 仲裁在经济案件中管辖的确立因素是什么?
    确定经济仲裁管辖权的因素是:1、区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根据行政辖区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人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目标的大小,划分和确定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3、指定管辖权,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仲裁机关指定管辖;4、移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关将自己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仲裁机关审理。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有哪些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具体如下:1、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机构《仲裁法》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
    2023-07-10
    274人看过
  •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管辖的案件范围是什么?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主要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一般设置有专门的侦查部门,即:经侦大队,除了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以外,还要负责分析总结案件特点、表象和发生环境,提出打击经济犯罪的新举措和手段,同时,联合金融、财政等相关重点部门和单位做好经济案件预防工作,那么,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的案件范围是什么呢?根据公安部侦查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经侦部门管辖以下案件: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7
    2023-06-03
    254人看过
  • 8种轻微犯罪案件
    8种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案件2、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3、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者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涉嫌犯罪的案件4、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过失犯;5因亲友、邻里等之间的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6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7具有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案件;8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轻微刑事案件是相对于由人民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案件的对称,大体是指八种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不需要致轻伤及以上),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这八种案件,被害人可直接
    2023-07-11
    366人看过
  • 经济仲裁的约定管辖要怎么样确定?
    一、经济仲裁的约定管辖要怎么样确定?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二、经济仲裁适用领域经济仲裁至少可以适用于以下两个领域: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现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中产生的一切争议。2、国内经济仲裁。专门解决业
    2024-02-04
    57人看过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4-04-16
    171人看过
  • 怎么确定单位犯罪立案管辖
    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是指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应有哪个司法机关立案追诉、划分这种立案管辖,应根据以下原则:1、要根据犯罪嫌疑单位所涉嫌的罪名。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受理。2、对犯罪嫌疑单位的立案管辖权应与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立案管辖权相一致并同案追诉。3、在划分级别管辖时,应根据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实施单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管制相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依法应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应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那么对单位犯罪的追究也应由相对应的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和起诉。4、在地区管辖上。实行犯罪地管辖的原则,只有当犯罪地人民法院认为单位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合适时,才可以移交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单位犯罪
    2023-02-2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审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5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涉嫌经济犯罪的单位,由犯罪地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主要营业场所
    • 经济犯罪案件检察院该怎么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6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涉嫌经济犯罪的单位,由犯罪地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主要营业场所
    • 行政处罚对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6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更适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常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涉嫌经济犯罪的单位,由犯罪地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主要营业场所
    • 经济犯罪的管辖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
    • 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处理情况怎样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5
      1、经济犯罪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则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3、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 4、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