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事实反复强调打击竞争对手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2:03:03 233 人看过

一般来说,拿别人的真实消息说事的,只要不是触及隐私或是其他禁止传播的,都是可以说的。在商家竞争中也是如此,拿别人没有的事说事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为了打击对手,拿事实反复强调的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要构成诋毁商誉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诋毁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将会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但还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可是,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就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如果捏造、散布的虚假事实不能与特定的经营者相联系,商誉主体的权利便不会受到侵害。应注意的是,对比性广告通常以同行业所有其他经营者为竞争对手而进行贬低宣传,此时还是能够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4、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按照满足的额条件,反复强调竞争对手的客观事实并不能认定为捏造和散步虚伪事实,不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因此就该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要是对方控告你诋毁商誉,就算是站到法庭上也会被驳回,当然要是你真的有捏造事实诋毁的,那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的,建议可以直接找个专业律师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对手相关文章
  • 竞拍后反悔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悔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一、保证金不予退还;二、因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由其承担;三、二次拍卖价款如果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价由其填补;四、不得再次参与本物品的竞买。一、显示裁定进入拍卖程序是什么意思裁定进入拍卖程序指由人民法院作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的裁定决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不动产、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二、司法拍卖怎么参与参与网络司法的拍卖流程主要是:1、登录司法拍卖网页,点击标的物网页阅读拍卖公告。2、了解标的物详情,联系法官看样。3、登录某宝账号,进入标的物网页报名,确认竞买保证金金额和竞买人身份,然后进入某付宝收银台支付保证金。4、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若拍卖结束时您的出价为
    2023-03-07
    327人看过
  • 先动手反被打伤,责任应由谁承担?
    根据伤情情况具体分析,另外需要赔偿相关费用。先动手一方属于过错方,造成轻伤的,涉嫌刑事犯罪,但如果对方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租房墙裂了是谁的责任如果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起而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的,是属于出租人的责任,由出租人进行维修,租客是不用承担起其责任的。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承租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了出租房墙体损坏,则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向出租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
    2023-07-05
    469人看过
  • 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劳动者将承担什么责任
    一、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劳动者将承担什么责任1.用人单位若对招用其他单位劳动者的行为采取打击报复手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却故意招用该劳动者并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那么该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1.《劳动合同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其中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全日制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而保障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问明其是否已经有用人单位招用并订立了劳动合同,以避免因招用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连带赔偿责任条件根据
    2024-07-29
    292人看过
  • 规范打击对外企业不正当竞争
    为规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海外经营行为,提升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商务部近期制定实施了《规范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竞争行为的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对外投资合作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范畴以及即将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同时对相关的举报、维权等问题提出要求、给予建议。该《规定》的出台,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给出了指导和规范,打击不正当竞争的同时也保护了诚信守法的企业公民。与此相应,电建企业海外拓展的步伐将进一步规范。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该《规定》鼓励企业通过正当竞争行为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同时明确了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商业贿赂争取市场交易机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串通投标;诋毁竞争对手商誉;虚假宣传业绩;其他依法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规定》指出,企业应在严格遵守《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
    2023-06-05
    306人看过
  • 因分手而自杀,对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还需因具体情况而定。1、恋爱属于感情问题和道德问题,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公民享有恋爱自由的权利。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通常并不会导致损害后果时,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性格,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的,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若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4、如果是因为两个人在闹分手的时候,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施暴直接导致对方死亡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5、在特定条件下,指的主
    2023-05-06
    231人看过
  • 打伤偷车贼需要承担责任吗
    你对偷车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会构成防卫过当。为了有效地制止犯罪,有时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伤害是必要的,但对其造成的伤害程度不是没有限制的。小偷窃取了你的电动自行车,不将其打成重伤也可以制止盗窃行为,而你将其打成重伤,你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对偷车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法院会视具体情节依法对你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3-05-31
    425人看过
  • 对方叫你打他,你打了要承担责任吗?
    一、对方叫你打他,你打了要承担责任吗?首先,要看被害人承诺是否真实、自愿。如果是真实、自愿的,那么可以成立被害人承诺。自愿真实的前提是,被害人有承诺的能力。一般要求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承诺,一般认为是无效的。光凭这句“你打我啊!”,还不足以认定被害人是自愿挨打。要结合当时的情景进行判断。这不是他自愿挨打,而是为了挑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打起来了,那么在法律上叫斗殴。双方受伤不严重,可能要被治安拘留,构成轻伤以上的,可能还要追究打人一方的故意伤害罪。其次,要看行为人是否意识到被害人在承诺。换句话说,两人是否在一个频道上,达成协议。别人自愿对你喊:“你打我啊”,你听懂了,接受了他的信号,这叫意识到被害人在承诺。但有时候,行为人不一定会接收到对方的信号。再次,不能超过被害人承诺的范围。被害人喊:“你打我啊!”,但是明确告诉你,打人不打脸。但你不走寻常路,就喜欢打脸,把对方打成了猪头,就超出了他
    2023-12-14
    81人看过
  • 打击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倡导公平有序竞争的法律。此法对于保护合法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市场经济行为有着重要意义。一、工作重点1、以查处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为重点,加强对网上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2、以查处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为重点,加强对网络服务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在网上发布各种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3、以查处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为重点,加强对网上促销行为的监管,坚决制止利用不正当引诱手段提供网络服务和在网上推销商品的行为。二、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网上交易方式是新型交易方式。做好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可以促进网络行业
    2023-04-24
    177人看过
  • 为何对复代理人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对复代理人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若代理人未能充分或全面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导致被代理人受到损害,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如果代理人与相对人在双方明知且故意的情况下串谋侵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则两人均应对由此引发的所有民事责任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024-08-12
    329人看过
  • 资信调查中需要调查竞争对手的那些情况
    竞争对手调查旨在了解竞争对手综合情况获取竞争对手一手情报发掘竞争对手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策略研究竞争对手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对手与自身的相对竞争优势及劣势制定市场发展策略调查内容竞争对手注册资料及发展现状竞争对手历史变更情况及重大新闻竞争对手投资方介绍竞争对手组织结构,管理层介绍,内部运营机制调查竞争对手生产情况调查(生产能力、生产设备调查)竞争对手经营情况调查(供应情况调查、销售情况调查)竞争对手财务状况调查竞争对手经营发展策略调查(短期、中长期)竞争对手相对竞争力调查
    2023-06-06
    82人看过
  • 先后打击共同致死能否承担刑事责任
    一、先后打击共同致死能否承担刑事责任两个以是人员先后对被害人进行打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杀人罪怎么构成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2
    2023-04-22
    493人看过
  • 强奸罪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吗
    在我国独特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对于强奸罪的定罪举证责任主要落在了公诉机关身上,即由国家检察机关负责全面搜集和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被告人为实施犯罪行为的确凿事实。然而,作为被控告方,被告人也同样享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以及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的机会。法院最终会依据庭审过程中双方所提供的各类证据,进行严谨而公正的裁决。这一基本原则完全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024-05-08
    196人看过
  • 违反《行政强制法》需承担什么责任
    答:《行政强制法》在第六章用8个条款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以及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行为设定了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以保障该法的有效实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
    2023-06-13
    38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在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同时,主要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和实际需要出发,对现实生活中表现比较典型或随着经济发展会日益突出的那些破坏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部分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其调整范围有:(1)主要调整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于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市场经济尚未完全发育,典型的经济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在经济生活中并不突出;而以欺诈利诱为特征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始大量出现,尤其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抽奖式有奖销售、商业贿赂行为等最为突出。这些行为涉及面广,发案数量多,持续时间长,已在相当程度上破坏了正常的商品交易秩序,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其进行规制和予以制裁实属当务之急。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采用假冒或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利用贿赂性销售进行竞争的行为
    2023-06-08
    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对手是指与本企业在市场上进行竞争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他们可能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争夺相同的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更多>

    #竞争对手
    相关咨询
    • 竞争对手把库存竞争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 当事人主动动手打人而被打伤,对方需要负责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当事人挑衅别人,被打伤。如果只是言语上的挑衅,对方属于防卫过当,造成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当事人主动动手打对方而被对方打伤,对方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
    •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行为人构成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依法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恶劣”,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对多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屡教不改的,多次进行打击报复的;打击报复致使会计、统计人员不敢依法履行职责的;打击报复致使会计、统计人员精神失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
    • 校园暴力反击致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A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酒精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其本人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同桌饮酒的人在其饮酒期间及酒后并无过错,对A的死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但依照《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虽然各同桌饮酒人对A的死亡没有过错,但应酌情分担相应民事责任。
    • 2022年打架没动手需要承担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4
      打架没动手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但对于所犯的罪行也有责任。从犯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