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当得利要视情况而定,构成以下要件适用不当得利。
1、一方获得利益。即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一方当事人在财产上取得利益,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两种表现形式。积极取得就是指财产数量上的积极增加,如取得财产权利;消极取得是指当事人的财产应当减少而没有减少,如债务没有清偿而得到免除。
2、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即对方当事人因一定事实的发生而使其财产总量减少,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实所拥有的财产总量的减少,如财产丢失或财产所有权被他人侵占等;间接损失是指应当获取的利益而不能取得,如应当受偿的债权而又得不到实现。
3、获得利益与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一方获取利益是对方受有损失的直接原因。
4、没有合法根据。利益受损方财产所受到的损失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合同纠纷适用哪些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适用的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不当得利和合同纠纷是否能同时立案处理?
161人看过
-
合同纠纷怎样确定合同不当得利
227人看过
-
口头同意是否可能导致不当得利纠纷?
63人看过
-
探究工程款不当得利是否构成合同纠纷
395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委托合同纠纷的区别
475人看过
-
合同未实际履行适用不当得利吗
378人看过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
不当得利能否适用于不动产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61、不当得利案由不适用不动产,只适用于动产。 2、不动产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根据我国物权的法律中相关规定,只有通过交付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才适用占有改定规则。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抵押权设立、地役权设立均不适用交付主义。 3、根据物权公示性的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物权公示在不动产为登记,在动产为交付(占有转移)。而以占有改定取得的所有权移转
-
不当得利不返还是否适用法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起诉不得当利返还 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
-
一审可不可以用不当得利构成合同纠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5一般判断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要件包括四个:一方受益;他方受损;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实践中,某个行为或者事件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但当事人或者律师以不当得利纠纷立案时会被要求变更案由,甚至在有些诉讼中,当事人在法官释明情况后坚持不变更案由,主审法官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这就是因为当事人、甚至某些律师、法官混淆了不当得利之债与不当得利之诉的概念。典型的不当得利之债,如合同被
-
在合同纠纷中是否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出现,这时的不当得利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通常表现为三种情况: 1、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等不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方式去使用财产,而采用其他不正当的方式使用该财产,从而获得不当利益,并导致合同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此时该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既构成违约,同时又获得了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2、承租人、借用人在合同期满后,不按期归还标的物,继续占有使用标的物,不管其是否获得了实际利益,
-
不当得利胜诉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7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 (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