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审终审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5、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按简易程序办理,一般案件审理完毕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对于案情复杂的时间上就会延长,大概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n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210人看过
-
一审简易程序二审还会简易程序吗
417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吗
400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区别是什么,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审终审
104人看过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问题探讨
424人看过
-
一审简易程序民事判决书范本
432人看过
-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一审简易步骤,一审一审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7第一,审级不同。一审是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 第二,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 第三,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二审程序,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第四,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判决后有一定上诉期,过了上诉期没有发生上诉的,一审才生效
-
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您的一审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是指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时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它对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审理过程等方面的要求都比较简单,最大的好处是能在较短时间内快速解决纠纷。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如果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属于小额诉
-
-
部分简易程序的审批是否一审终审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5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按一审进行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是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