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纠纷的具体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09:22:17 424 人看过

房产交易纠纷的内容有:

1、广告问题;

2、预售合同问题;

3、欺诈问题;

4、房屋质量问题;

5、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

6、房屋权属证明问题;

7、房屋包销问题;

8、按揭贷款问题;

9、在建房屋买卖中买受人权利与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协调问题。

房产交易纠纷的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交易相关文章
  • 申请房屋仲裁的房地产纠纷类型
    申请房屋纠纷仲裁的方式是:申请人填写仲裁申请书,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以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是:1.房屋买卖争议;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3.房屋使用权争议;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房地产纠纷仲裁程序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方当事人可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3、开庭和裁决。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
    2023-07-22
    471人看过
  • 法院不能受理哪些具体类型的纠纷案件
    一、法院不能受理哪些具体类型的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法院一般多久受理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
    2023-10-02
    97人看过
  • 房贷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1、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2、自营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对于信用卡逾期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处理,特别是对于房贷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贷款情况而定,当事人应当向银
    2023-03-25
    193人看过
  •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类型,房地产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一、房地产租赁纠纷的类型房地产租赁纠纷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1.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2.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3.其他方面的纠纷。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二、房地产租赁纠纷怎么处理房地产租赁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3.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4.纠纷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
    2023-05-03
    494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各类税收的具体内容
    二手房交易各类税收介绍如下所示:各类税收共有8种,根据最新的税收征管政策,个人销售房屋应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营业税的缴纳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取得的售房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2)对于个人购买住房超过2年转手交易的,如是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如非普通住房,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023-05-04
    270人看过
  •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具体都有哪些类型
    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三、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
    2023-06-11
    40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类型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类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
    2023-05-06
    257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纠纷的类型
    1、承租权转让引发的纠纷,即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同住人以外的第三人引发的纠纷。2、租赁户名变更引发的纠纷,即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之间为了如何变更租赁户名产生的纠纷或者承租人与同住人协商一致将租赁户名变更给其中一个同住人产生的纠纷。一、公房承租权变更纠纷如何处理公房承租权的变更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房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住人的同意,并得到出租人同意,但出租人须在政府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之所以要求取得同住人同意,是从维护同住人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因此,原则上未征得同住人同意的公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无效。但对于购买公房承租权的第三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则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该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利益。例如,该公房的同住人已经搬离公房,第三人已经实际入住公房的,表明该同住人已经以实际行动同意承租人转让公房的承租权,不能再以未取得自己同意
    2023-03-29
    391人看过
  • 房产交易纠纷房产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举证责任的划分一般为谁主张谁举证。2、举证也就是对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化,与事实是否客观化,证明过程是否合理化和与案件是否有联系化及控方对辩方提出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辩明的过程。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举证和质证的,要由当事人提出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
    2024-04-19
    264人看过
  • 新房屋调控政策出台后易发生的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
    新房屋调控政策出台后易发生下列房产纠纷:1.20%的个税由谁来承担。2013年3月31日以后办理网签的房屋要对卖方征收房屋增值部分20%的个税,这与之前按照房屋交易价格1%征收个税的政策,对有些房屋交易而言,可能会增加很多的费用,对于这20%的个税由谁来承担将会产生纠纷。2.丧失购房资格后,能否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3.购房未果,中介费如何承担。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成交,买方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但因“新国五条”实施,买方因购房资格等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能否要回部分中介费这又是一个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一、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需要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后,房屋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用。在实际中,中介公司一般在其所提供的房
    2023-03-14
    459人看过
  • 小产权房具体交易流程
    一、小产权房具体交易流程是什么1、确认房屋出卖人是否适格;确认房屋的权利归属和房屋是否存在权利负担;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签订购房合同后要缴纳房屋过户的相关税费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小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1、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缴纳不完全情况,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将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土地补偿款中的某几项分给小产权房所有权人,剩余项分给售房农民。2、补偿标
    2023-05-24
    125人看过
  • 房产纠纷一般有哪些类型的案件
    常见的房产纠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首先是商品房预售所引发的争议,其次是单位集资房以及已经完成房改程序的公有住房的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再次是涉及到私人所有房屋及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纠纷;此外,还包括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最后,还有关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属的纠纷、房屋赠与、互易以及继承等方面的纠纷,以及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矛盾冲突,以及邻里之间因权益问题而产生的纠纷等等。《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4
    267人看过
  • 有纠纷的房产可以交易吗
    如果是房屋产权发生法律纠纷,房子即使卖出去也会给原所有人带来麻烦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3、立契过户,缴纳税费: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有关税费。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
    2023-05-01
    379人看过
  • 房产继承纠纷的类型分别是什么?
    房产继承纠纷比较常见的有两类:第一种是非侵权纠纷,例如继承人因为对遗嘱的效力、房产继承的数量和范围、继承人顺序等问题认识出现差异而存在的矛盾。这种一般可以私底下解决。而第二种是侵权纠纷,大部分因为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例如:1、非法取消继承人、被赠人的继承资格。2、隐匿、侵吞或争抢房产继承,非法处分未分割的房产继承。3、非法扣押继承人应继房产继承份额和遗赠财产的份额。4、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5、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房产继承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房产继承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起诉处理房产继承纠纷律师的基本职责有哪些1、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理当事人处理民事纠纷或者进行民事诉讼;2、与当事人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3、负责代理当事人起草诉讼文书;4、负责代理当事人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与整理;5、负责帮助
    2023-06-30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房产交易
    相关咨询
    • 具体的离婚纠纷有哪些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纠纷属于典型地民事案件纠纷,一般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如果离婚涉及到对方重婚,打算起诉对方重婚罪的话,算作刑事,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
    • 纠纷类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涉法涉诉纠纷: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利部门对案件或问题处理不满而又引发的矛盾纠纷。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是现实问题,主要是当事人对己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行政裁决表示不满。
    • 著作权纠纷具体类型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4
      版权纠纷的类型有: 一、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利的所有权、侵权、合同等引发的纠纷; 2、著作权人申请停止侵权和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等引发的纠纷; 3、法律规定的其他版权纠纷类型。
    • 买房有哪些类型的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买房可能会遇到以下类型的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出售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相邻权纠纷等。
    • 工伤赔偿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什么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工伤赔偿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列出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 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 3.收录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