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新拆迁条例”部分条款南京已落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8:10:16 483 人看过

在去年12月29日由南京市政府发布的五份拆迁安置文件(又称拆迁新政)中,部分条款已经得以落实。

在这五份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文件中,有三份涉及农村拆迁,一份涉及城市拆迁,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适当提高了补偿标准,如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等,而房屋补偿款按市场价评估的方式并未改变。在《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中,南京市政府强调要完善市场+保障的房屋拆迁政策,对住宅搬迁、过渡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标准、安装搬运费等补助性费用及保障性住房申购标准等进行调整,使房屋拆迁补助标准与市场相适应。

南京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该市在城市房屋的拆迁补偿上一直坚持跟着市场走,无论是补偿款或相关的补助费用,均在城市发展的基础上水涨船高。以城市房屋拆迁的搬迁补助费为例,2008年11月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价格标准》中,搬迁补助费为每平方米20元,不足400元补足至400元;过渡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300元补足至300元。而根据最新发布的新规,搬迁补助费为每平方米50元,不足1000元补足至1000元;过渡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28元,不足600元补足至600元。两者相比较,所有的补助标准均提高了一倍以上。

此外,在国务院刚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中要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底新出台的《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中,除了对补助标准有了一定的提高之外,申购经济适用房的门槛也相应降低了。在最新的《通知》中,将申购经适房的标准从15万提高到了25万元,这将使得更多的被拆迁家庭住上价格低廉的保障房。

至于取消行政强制拆迁部分,南京市在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工作的意见》已经提到,要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实施强制拆迁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对于在征地拆迁之前抢搭违建的行为,该文件也要求进行坚决取缔。

本报记者马祚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国务院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温总理7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六月一日正式施行。为配合和促进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必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企业的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职责规定,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责任,并对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行食品复检、召回制度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本次会议还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做出部署,提出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项工作,包括: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3-06-07
    244人看过
  • 国务院法制办:新拆迁条例倾向按市场价补偿
    新拆迁条例倾向按市场价补偿国务院法制办:“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房子”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法制办正在就征收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并还将请被拆迁人表达意见,草案修改完善后,将会尽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征收条例制订中遇到的困难,曹康泰将之概括为三个主要问题。首先面对的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问题,他表示,征收条例将会采取列举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见,地方希望能够将之界定得宽一点。征收条例遇到的第二个困难为征收程序,曹康泰介绍,包括征收程序由谁启动等问题都需要征收条例作出规定。此外,补偿问题也是难点,曹康泰表示,法制办倾向于按市场价格补偿,“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
    2023-06-08
    204人看过
  • 学者对新拆迁条例:拆迁条例“变革”之困
    2010年12月27日,五位北大学者第二次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对处于第二轮征求意见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出建议。这部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法规,两度公开征求民意,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尚属首次。那么被公众广泛瞩目的新拆迁条例,为何还未出台?一旦它获准实2010年12月27日,五位北大学者第二次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对处于第二轮征求意见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出建议。这部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法规,两度公开征求民意,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尚属首次。那么被公众广泛瞩目的新拆迁条例,为何还未出台?一旦它获准实施,又将给目前拆迁状况带来怎样的改变呢?《1/7》对话倡导拆迁条例变革的五位学者之一,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听他详解拆迁条例之变。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隔一年尚未出台王锡锌:背后涉及到利益太大太复杂了拆迁新条例众人参与如何体现其中的公平?王锡锌:其实就是一个蛋糕慢慢做大了以后怎么分最公平
    2023-04-23
    334人看过
  • 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2015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公共服务方面的均等化。建立居住证制度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等。居住证制度体系中,积分落户或将成为一个方面。相关权威文件曾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制度同积分落户挂钩,将有利于明确符合落户的人群和条件。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
    2023-05-03
    484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终结暴力拆迁
    一:规划制定保障公众参与条例规定:确实需要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这一规定的第二款,在两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其体现征收程序从规划开始,也就是从源头开始,就要保证公众的话语权,强调科学规划、民主规划,以免在规划阶段就埋下病灶。二:旧城改建引入听证会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上述规定大部分是两次征求
    2023-04-30
    435人看过
  • 积分落户南京子女随迁有什么条件
    一、积分落户南京子女随迁有什么条件1.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2、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南京投奔子女落户办理材料(一)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4、户主和合法稳定住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5、投靠人当前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待遇证明或退休金领取机构出具的经盖章确认的退休金证明。(二)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1、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
    2023-05-14
    388人看过
  • 南京积分落户条件有哪些?南京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七条关于申请南京积分落户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第八条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第九条基础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年限等。(一)根据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是否补缴分别赋分和加分。参加社会保险的期间不重复计算。(二)根据合法稳定住所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本市有二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三)根据申请人在本市连续居住年限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第十条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九项指标。(一)根据申请人年
    2023-02-18
    342人看过
  • 新《消法》落地一周年部分条款遭遇“实施难”
    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一年里,新《消法》所涉及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等相关条例,补充完善了限制免责条款、商品三包等相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各级消委会组织同时发现,有部分法规仍需出台相应细则,以解决实施难问题。网购投诉增长46.93%2014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47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6亿元,其中消委会受理网购投诉17670件,同比增长46.93%。记者梳理发现,新《消法》相关条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有利的法律保障。比如,7天无理由退货以及向网络交易平台追索赔偿权利,更好地维护了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酒店强行收取开瓶费、低消、预付卡余额不退等情况,最后还受限于所谓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而无法维权。而新《消法》明确规定,如格式条款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就无法律效力。新《消法》实施前,
    2023-06-07
    323人看过
  • 海南省实施《国防交通条例》办法
    2003年8月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战时和特殊情况下国防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国防交通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防交通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交通工作。为国防建设服务的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电通信等部门(以下统称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分工分别负责本系统的国防交通工作。承担国防交通任务的交通企业、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国防交通工作。第四条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上一级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的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会同交通、通信等部门及有关军事机关拟订本级人民政府的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并征求上
    2023-06-08
    374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正式通过首提奖励被征收人
    国务院会议通过房屋征收条例取消行政强制拆迁国务院常务会议19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例草案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条例草案对征收程序也做出规定,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草案规定了征收范围。草案规定,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
    2023-06-05
    489人看过
  •  南京购房落户条件最新规定
    南京的购房落户政策有本市户籍限制,非本市户籍限购数量,购房要求是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且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此外,南京放宽本科学历人才落户门槛,本科学历人才年龄上限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不变。南京的购房落户政策是指本市户籍限制购买房屋的范围,不包括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本市户籍家庭在南京主城区内最多可以购买两套房屋,如果已经拥有两套或更多房屋,则无法再购买新的房屋。对于本市户籍单身者(包括丧偶或离婚),在南京主城区内最多可以购买一套房屋,如果已经拥有一套或更多房屋,则无法再购买新的房屋。非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限购数量,限购1套,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得新购。购房要求是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得补缴,或者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
    2023-12-04
    163人看过
  • 新拆迁条例首部地方配套规章出台
    吉林市此规对“多数人”进行界定并明确房屋装修补偿应单独评估2011年3月2日,《吉林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吉林市《暂行办法》)颁布施行。吉林市《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施行后,地方最早出台的一部配套政府规章。吉林市《暂行办法》,对新拆迁条例中一些不确定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增加了操作性。如:针对旧城改建的“多数人不同意”,明确规定50%以上即为“多数人”;针对“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做出征收决定,明确规定达到“1000户”就要上常务会议。动迁达1000户上常务会议新拆迁条例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个“多数人”究竟是多少人?新拆迁条例未规定具体标准。吉林市《暂行办法》进行
    2023-04-22
    403人看过
  • 合肥高新区拆迁条例
    合肥市高新区拆迁条例:据高新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在高新区的,凭身份证、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和实际生活资料,由区人社局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有关证明材料享受与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政策:父母一方户籍不在高新区,另一方户籍在房地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其户口在高新区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定监护人处,实际居住在高新区的;烈士子女等;另外,由于高新区城西桥学校拆迁安置,中小学学区分开。其中,小学有城西桥学校、永和学校、蒙园小学三个校区。中学有永和中学、蒙园中学西侧和第二十中学。维修基金将按面积收费。普通住宅物业维修基金:整栋楼规划为地上高层(含7层以上7层),按建筑面积110元/平方米缴存。整栋楼规划为地上多层(7层以下)物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缴存。物业管理区域内,独立所有的车库(位)、储藏室按
    2023-05-31
    92人看过
  • 国务院拟修改审计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审计机关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配合审计机关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和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给审计工作设置障碍和禁区,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电子数据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当修改或者废止。对管理漏洞提出改进意见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在审计机关的职责中,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一项重要内容。那就是对审计发现的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和体制、机制、制度缺陷,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其传统职责则依旧不变: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审计
    2023-06-07
    5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国务院征地拆迁条例有什么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 南京拆迁新政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0
      1、征收项目中提供的征收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2、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申购征收安置房且获得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不足以购买45平方米征收安置房的,不足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补足,并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3、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明确的征收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超出面积部分可由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按征收安置房申购价格购买;无能力购买超出面积部分的,可与区人民政府指定的
    • 根据国务院拆迁条例补偿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2
      不知你这边是采取何种安置方式,根据国务院拆迁条例,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有两种:采用统一安置方式和采用统一复建、自拆自建方式,如采用统一安置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
    •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国务院通过的新规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30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征地补偿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