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以下内容: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的夫妻相互扶养义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
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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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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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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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8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公民法定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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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1、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律责任,扶养义务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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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申请扶养的条件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8首先,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夫妻扶养从婚姻有效成立时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夫妻间的相互扶养关系也随之消灭。 其次,一方给付扶养费应当是在另一方有需要时。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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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