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制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07:30:08 240 人看过

公民订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要有清醒的头脑,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或欺骗;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当归遗嘱人所有。配偶遗产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财产份额;

3、已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现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到本办公室公证继承权。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2月内到本处办理受遗赠声明书公证;

5、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使用公民肖像还应当注意哪几个方面

一、正确理解文章中的插图、配图照片与新闻图片、摄影报道的不同。

二、规范图片说明词。(如作品的命名等。)

三、不要相信口头协议。

四、谨慎将图片用于杂志封面。

五、投稿时(报刊杂志、各种影赛),要注意在说明词的后面,加上使用作品授权的限制。

六、参加各种有雇用模特的摄影活动,要注意组织者与模特之间的协议内容。

七、关键是要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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