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21:51 343 人看过

终止刑事诉讼审理的条件是: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处罚;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中裁定终止审理的能否上诉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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