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放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於社会关系的联系性和复杂性使得在仲裁权行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第三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引出了仲裁中是否存在第三人的法律问题。
所谓仲裁第三人,通常是指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仲裁程序中的人。在内地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制度已被法律所确认。但是在承认仲裁与诉讼有共同之处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仲裁毕竟不同於诉讼,它具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基石和价值取向,有鉴於此,我们认为在仲裁程序的进行中不应设立和承认第三人制度。
首先,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仅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要以当事人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而且仲裁庭行使仲裁权也必须以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为主要依据。在此意义上,仲裁机构管辖权的取得是基於当事人的合意,而非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第三方没有参与签订仲裁协议,不具备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明示意向。根据契约不约束第三人的原则,仲裁第三人既不能享有仲裁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也不必承担参与仲裁程序的义务。
其次,允许第三人参与诉讼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彻底解决与此有关的争议,避免有权机关作出互相矛盾的判决,但是此种方法却严重损害了仲裁程序所具有的保密性和经济性,使仲裁的优点在无形中大打折扣。因为一旦第三方参与仲裁则势必扩大知情人员的范围,使当事人陷入原本不存在的危险境地,从而违背了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的初衷。另一方面,相对於诉讼,仲裁具有期间短、程序简便的优点,这使得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适应性。而第三方的加入却会导致程序的拖延,仲裁费用的膨胀,不利於仲裁优势地充分发挥。
但是,如果仲裁第三人在对仲裁协议认可的同时,多方当事人针对原仲裁协议达成了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仲裁协议的效力,则该仲裁协议对多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仲裁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第三人,而成为仲裁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负有接受仲裁机构管辖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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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费用是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前者是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付的费用,由申诉人提前支付;后者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按实际费用收取。案件处理结束时,受理费和处理费由败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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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的制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5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为确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实现,《》在组庭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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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强制执行程序重庆在线咨询 2021-01-01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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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比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相同之处1.性质相同。2.行使权利的主体相同。3.对当事人的后果相同。4.撤销与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相同。(二)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1.撤销与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同。2.申请的主体不同。3.申请的时间不同。4.管辖法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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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的仲裁强制执行程序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6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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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构建医疗仲裁制度?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1、需构建特别的机构,即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其可以比照委员会模式建立,分别设立在地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之下,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实行一裁制。2、仲裁员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招聘,凡具有医学、法学知识,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可以作为仲裁员。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也可以吸纳卫生行政人员、法学家、律师、医学专家、社会人员作为兼职仲裁员。每次进行仲裁活动时,可随机予以抽选,以示公正。3、医疗仲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