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潮湿能否要求开发商采取通风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5:51:20 68 人看过

网友咨询:

本人想再次请教一下地下室的问题:我确实买的是地下室,但开发商和我签的是《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里边的内容和住宅的内容几乎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类型中既没写住宅,又没写地下室,是空白。但对通风、噪音、空气质量、物业费收取标准等都有规定。收房时,我已经注明地下室潮湿,墙皮大面积脱落,当时,开发商已口头答应给做通风,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说和我们签的是空白,不是住宅,不予解决。我想请教,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继续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解答:

1、既然开发商说是空白不是住宅,那就承认是地下室了。

2、根据你所说,合同对通风、噪音、空气质量、物业费收取标准等都有规定,那么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履行通风义务。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开发商至少应承担以下四种义务:

1、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交付使用条件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和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一般包括商品房的面积、户型、尺寸、朝向、装饰、装修、设备标准、上下水、电、燃气、暖气、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项均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如开发商不能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3、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通知内容应包括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地点,购房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购房人需交纳费用说明,提醒购房人因购房人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办理入住手续的法律后果等。购房人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应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法律要求什么条件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一、法律要求什么条件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法律要求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治安拘留措施: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二、治安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2.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确有依
    2024-01-04
    256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有什么要求
    采取强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条件,采取强制措施合法合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自诉案件如何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自诉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流程为: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案情进行调查;2、根据具体的案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3、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
    2023-06-23
    174人看过
  • 允许通缉要求采取强制措施的是吗
    在通缉的同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缉的程序要求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3、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4、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被通缉人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
    2023-08-11
    476人看过
  •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要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要可以采取的措施是:经催告在90天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90天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延期交房如何赔偿延期交房的,业主的救济有:1、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广大业主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尽快交房,并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赔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法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遥遥无期,业主可以选择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违约金”。二、购买商品房未满足交付条件怎么办对于购房者来说,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商品房,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造
    2023-06-29
    468人看过
  • 公司能否开除员工并采取保释措施?
    企业不分大小,都有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对一些小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是否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政府确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对原固定工在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在审理结束后,可视具体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吗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申请公司破产。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2023-07-17
    188人看过
  • 房产证被开发商拖欠,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开发商跑了房产证没拿到的解决办法:1、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让当事人发一份公告,公告后,领取房产证;2、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开发商转让所有权,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在购买和签订合同时注意:1、尽量买现房或准现房;2、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应写入补充协议;3、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协议;4、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订合同。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算违约吗?钱先生:我于200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1年5月1日前,同时约定开发商在交房后2年内给予办理房产证。合同订立后,我如约交纳了房款。交房后,我和其他业主多次到开发商处催促办证,开发商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已办理了房产大证,正等待公司统一安排,其仅仅是协助业主办房产证。经了解,开发商因和供电公司存有纠纷,无法取得永久用电证明,也影响了房产证办理。李主任:开发商或没办妥
    2023-07-04
    401人看过
  • 如何要求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依照案件情况采取的,被害人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第一百五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办理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1、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
    2023-04-07
    193人看过
  • 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
    一、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还能再采取强制措施吗1、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强制性措施中的逮捕与拘留,允许实施两次。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款,同一位被调查对象在面对不同的公安司法机关时,不应出现重复采用取保候审或监控居住两种手段的情况。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或逮捕在一般情形下是允许重复执行的。2、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强制性措施涵盖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多项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二、已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并非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
    2024-07-04
    157人看过
  • 风湿能取保候审吗
    法律综合知识
    风湿疾病作为一种慢性疾病,其本身并不具备直接左右取保候审的决策权。所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实际上是结合了每起案件的独特性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为被告者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所得出的结果。然而,如若该类患者因患有风湿疾病而导致其身体状况出现重大异常,那么他们在狱中的生活质量便有可能因此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极有可能不再适宜被监禁于牢房之中。然而,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仍需由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评估与判断。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倘若风湿疾病已经严重到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也可酌情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2024-04-24
    168人看过
  • 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要求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被告人的,应当立即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
    2023-08-01
    417人看过
  • 犯罪中止能否采取刑事措施
    一、犯罪中止能否采取刑事措施有犯罪中止情形发生,如果符合条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
    2023-11-19
    43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该篇内容主要介绍了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包括裁决书生效时间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主要思想是,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限于裁决书裁定的范围。根据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当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仲裁裁决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那么该裁决将被视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可以理解为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劳 动 仲 裁 裁 决 书 是 否 具 有 强 制 执 行 力 ?根据我国
    2023-09-06
    459人看过
  •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要求
    1、必须有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规定的立法授权。没有立法授权,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采取强制措施。2、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条件下使用法定方法才能直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能够采取对当事人危害小的强制方式就不得采取危害严重的强制方法。3、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时间内采取和维持行政强制措施。一旦限定期限结束或者必要性消失,就必须及时解除或者停止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继续维持和延续。4、行政机关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作行政决定文书和制作记录实施过程的行政文书,并且交付给当事人或者其亲属。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和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程序权利和救济权利。一、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在实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过批准;要由两
    2023-03-08
    136人看过
  •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程序要求
    查封、扣押都是对当事人有关财物的扣留,只是扣留地不同。查封多为对财物实行就地封存,而扣押则是将财物转移至异地,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保管。查封、扣押财物的范围应当与检查的违法行为有关,具体范围要根据与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如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只能是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而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既包括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还包括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材料、包装物和生产工具。查封、扣押的财物要求当场清点,开具清单,并由当事人与执法人员共同签名确认。目的是,避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受到不公正对待,同时防止日后发生争议。即时、透明是实施强制措施的特点。所谓即时,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封、扣押的财物所在地现场完成查封、扣押行为,并向当事人履行完查封、扣押的法律手续,包括实施所要采取的具体手段和向当事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法律文书
    2023-06-06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新房地下室有管道,能否向开发商所求赔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您买房时,如开发商未告知您,你可以主张开发商赔付。
    • 地下开采采矿顶板事故防治措施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要求取保候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讯问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被聘请的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其代理申诉控告,被逮捕后,律师可以代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诉讼,可以有效的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土地征收能采取强制措施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土地征收能釆取强制措施吗 土地在征收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 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下室漏水小区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款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9
      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