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造成人身损害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受伤的劳动者要起诉的,应该起诉用人单位而不是工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
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见第5条)。这就是说,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受案处理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作出的技术性结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性和事业性的工作,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
误伤工友工友可以起诉我个人吗
412人看过
-
误伤工友工友可以起诉我个人吗
395人看过
-
我被工友误伤误工费怎么算
441人看过
-
我被工友误伤误工费怎么算
207人看过
-
误伤工友属于工伤吗
144人看过
-
工作中将工友误伤我需要负责吗
379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误伤工友我有责任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0如果说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被工友误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其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误伤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一起干活误伤工友我有责任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被工友误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不承担责任的。
-
误伤工友可否算工伤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1、劳动者误伤工友,如果工友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些法定的情形的,属于工伤,应当由单位或者工友一方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
-
误伤工友我需担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3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误伤工友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不是履行职务行为的,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个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
工厂误伤工友可以申请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0工厂干活误伤工友一般不需要赔偿。职工履行职务时误伤工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