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13:54 331 人看过

一、什么是追偿权纠纷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

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二、行使追偿权的条件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三、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担保人对债务人行使,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三年内。

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从担保追偿的定义可以看出,追偿权必须是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才能够行使,如果担保人并没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任何责任,担保人是不能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的。

(一)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二)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保证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以及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使主债务归于消灭的,即可构成追偿权。

(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

(四)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追偿中的被追偿人是什么意思?
    被追偿人是指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人,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在执行职务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同一个行政机关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为共同被追偿人,应当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但赔偿义务机关在作出追偿决定时,应当根据各自过错的大校确定具体的追偿金额。不同的行政机关的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不能作为共同的追偿对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根据自己分担的赔偿金额,分别向自己所属的工作人员追偿。在侵权行为中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工作人员是被追偿人。同一个行政机关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时,他们两个是共同被追偿人,应该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行政追偿正当程序的制度构想是什么行政追偿直接侵及被追偿人的合法的财产权,为确保公正,我国《
    2023-08-08
    465人看过
  • 民事纠纷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纠纷打架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民事纠纷打架赔偿标准是指在民事纠纷中,当发生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时,责任方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民事纠纷打架赔偿标准如下:1.打架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2.打架造成他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他人财产损失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民事纠纷打架斗殴的处理方式在我国关于民事打架斗殴的处理方式如下:如果是轻微伤,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要受到治安处罚;如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治安管
    2023-10-11
    287人看过
  • 立案追诉是什么意思?立案追诉什么意思
    立案追诉就是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一、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
    2023-03-06
    258人看过
  • 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一、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行使
    2023-06-19
    337人看过
  •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
    法律意义上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意思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据报载,近几年来,有些人为了索债,置法律于不顾,以扣押车辆作为处理债务纠纷的“有效”手段,随便扣车的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违法解决债权
    2023-04-19
    457人看过
  • 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
    一、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追偿权的范围(一)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
    2023-04-12
    433人看过
  • 商标纠纷解释的意思是什么?
    一、商标纠纷解释的意思是什么?商标纠纷亦称商标纠纷案件,是指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成立时应如何进行赔偿为原因的诉讼。商标纠纷是围绕商标发生的法律争议。中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二、商标侵权发生应该怎么办?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
    2023-04-13
    309人看过
  • 排除妨害纠纷的意思是什么?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完好状态的权利。排除妨害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动产的排除妨害纠纷,应以妨害行为实施地或者妨害行为实施人所在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
    2023-08-04
    339人看过
  • 什么是追诉期追诉是什么意思
    追诉期,即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追诉就是对以往的刑事案件在时限内要追究责任的意思。《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回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4-04-21
    113人看过
  • 房屋权属是什么意思房产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权属,是指房屋所承载的各项权利的归属。如果只有所有权,则应确定所有权的归属者;如果有承租权,则应确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属;如果设定了抵押权,则应确定抵押权的归属。以此类推。因房屋产权而引发的纠纷,因其发生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1、公民间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有予支持。2、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虽无异议,但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因登记一方主张为已独有而发生纠纷的,应认定登记人是作为全部共有人的代表登记产权,产权应归兄弟姐妹共有。房屋权属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权属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2023-07-23
    490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是侵权责任吗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对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通俗来说,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一定情况下适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人该如何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
    2023-03-31
    231人看过
  • 股东出资纠纷什么意思
    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公司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方面内容所产生的纠纷。例如,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其出资、不按照约定出资或拒绝出资等。一、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吗股东是指在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有的股东如果滥用权利或者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涉嫌犯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中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二、公司出资不实大股东有哪些刑事责任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出资不实的大股东的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而被追
    2023-06-25
    56人看过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2、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3、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一、股东债权转让后的诉讼主体是谁?股东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
    2023-03-11
    297人看过
  • 物业纠纷什么意思包括什么?
    (一)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商遗留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法官介绍,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二)严把房屋交接关口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房屋质保期限,可在交房后,业主不容易找到开发商,而物业公司时刻在与业主打交道。法院认为,由物业公司来解决业主房屋维修方面的问题,最方便也最经济。建议物业公司在管理交接之时和开发商签订代为维修房屋的合同。(三)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法院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四)一定要注意解决每个业主反映的问题,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收费的工作人员不仅负责收费,更要负责听取业主反馈的意见。比如丢车的问题,无论
    2023-04-18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股权纠纷是什么意思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股权纠纷需注意什么 1、诉讼主体,凡是认为自己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并发生损失的投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被告则为虚假陈述行为人。 2、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公开宣告判决。
    • 股权纠纷是什么意思?怎么会产生股权纠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4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股权纠纷需注意什么 1、诉讼主体,凡是认为自己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并发生损失的投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被告则为虚假陈述行为人。 2、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公开宣告判决。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意思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在我国,什么是追偿权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 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
    • 什么叫追偿权纠纷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追偿权纠纷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只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清偿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即可取得对债务人的偿还请求权,即追偿权。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