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要约的有效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05:02 458 人看过

要约的有效期由要约人决定。如果要约人没有明确规定,合理期限只能根据要约的情况确定,具体期限如下: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时,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限,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期限。

若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确定一段合理的时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收购要约的期间是指要约的有效期限。《股票条例》第49条规定收购要约的有效时间从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但对最长要约期间没有规定。《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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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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