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根据申请可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位、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存证据;
10、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房屋合法拆迁后,遗嘱中涉及的房屋虽然不存在,但转化为货币财产。一般来说,房屋享有财产权,不能将房屋实体的损失等同于财产权的损失。仍然享有财产权,并享有因房屋拆迁而转化为拆迁补偿的财产所有权。
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况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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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3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11条规定的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和该公主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受理,并将书面受理通知单发送给当事人。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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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审查什么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3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四)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五)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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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证机构不受委托?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1哪些公证不能委托代办?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一)遗嘱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士)赠与公证;(四)认领亲子公证;(五)收养公证;(六)解除收养公证;(七)委托公证;(八)声明书公证;(九)生存公证;(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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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受理提存公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可知,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1、申请人对提存受领人负有清偿或担保义务; 2、具有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的情况; 3、申请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4、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基本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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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机关的证据保全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1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 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