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1:02:48 277 人看过

一、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1、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产权确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2、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算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只是,作为停车使用,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该部分费用不能私自用作他途,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3、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

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地下室或者私人车库。根据房管部门的核算方法,对层高大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业主购买时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

对于层高低于2.2米的则无法办理产权。即,购买层高大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取得独立产权,购买低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则无法办理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车位的使用权期限是如何的

1、若是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车位,那就只能算租赁期限,一般是不允许超过20年,20年后就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了。

2、但如果是可以出售有独立产权的地下车位,那么该车位的产权年限是和地面建筑是一样的,也就是依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产权年限;如果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车位就是40年产权的车位,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产权年限就是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n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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