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辞职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34:56 173 人看过

目前,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你的辞职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也可以办理休假手续,请假,交上保管物品,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因此,有证据证明您以书面形式提出了终止证书

第50条雇主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书,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交接完成后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新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行政法规

辞职是指员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提出辞职,以终止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员工自主选择,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三,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试用期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什么
    一、试用期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什么员工离职流程是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按部就班的一个程序,一般来说,员工离职流程是由单位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员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员工离职流程进行操作便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约定的条件下获取相关经济补偿。但是,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解决试用期辞职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
    2024-01-14
    392人看过
  •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具体指什么
    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2.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4.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
    2023-03-17
    123人看过
  • 劳动法辞退职工的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补偿标准: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职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无故辞退职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024-04-28
    84人看过
  • 员工辞职的程序是什么?员工辞职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员工辞职的程序是什么?员工辞职应当履行哪些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
    2023-04-12
    211人看过
  • 非正规工人辞职程序
    非正规工人的辞职流程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如果非正规工人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工人可以提前30天通知雇主,并在30天后终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终止后,雇主不得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能否立即终止劳动合同?/P>根据规定,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根据以下情况执行:1。与员工协商只要双方就公司立即终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在没有其他限制的情况下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公司提议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薪酬应按照规定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纪行为(3)对员工造成重大损
    2023-05-07
    279人看过
  • 工伤待遇纠纷程序具体是什么
    一、进行工伤治疗;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三、申请工伤认定;四、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五、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六、进行工伤保险理赔;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2023-04-28
    252人看过
  • 工伤评残有什么具体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Χ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
    2023-04-27
    174人看过
  • 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程序
    1、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3.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受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
    2023-03-28
    105人看过
  •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试用期辞职时间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
    2023-07-22
    322人看过
  • 职工个人做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
    一、职工个人做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职工个人做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文件资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部门,公司没有交的,去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后面也会列明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在领取表格时咨询下工作人员)。这个表格一般要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需要提交几份,根据当地的规定。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可以直接提交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的,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
    2023-10-26
    153人看过
  • 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一、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二、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三、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通常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
    2023-06-01
    234人看过
  • 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一、简易程序的具体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三年)刑罚的;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多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但这只是简化了庭审程序,是否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还是要由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情况来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023-11-13
    148人看过
  • 税收具体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开始之日起计算。(二)税收行政处罚的两种程序第一,当场处罚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
    2023-06-22
    2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法人和总经理具体职责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法人和总经理具体职责是什么作为一名建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深入研究并就公司的经营战略、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决策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以确保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定发展。其次,您还将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商业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另外,您有责任根据公司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担任总经理职务,同时也拥有对总经理进行解职或调动的权利。此外,法定代表人还需研究并决定与公司运营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在日常工作中,您需要对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开展各项工作。最后,您还需要积极支持总经理实现其任期内的目标,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统一指挥作用。同时,您还要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评估。除此之外,您还有可能承担其他一些特殊任务。《中
    2024-04-01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公司辞退员工的具体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17
      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
    •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具体是应该如何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7
      1、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30天中包括法定休息日,请假肯定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2、一封合格的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3、被扣下,后续如果有劳动争议,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应该努力和公司协商返还合同。若合同并未返还,在30
    • 具体的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8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 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公司辞退员工的程序是: 1、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出具离职证明; 3、员工交接其工作; 4、公司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5、正式离开公司。
    • 工程单位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