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马先生是一家工厂的工人。他勤勉尽责。前不久,在正常工作时间因突发高血压引发中风,工厂迅速组织人力,派车赶往医院。马先生因抢救及时保住了生命,但留下了偏瘫后遗症。工厂领导亲自到马先生的病房慰问。但马先生家属与厂方协商要求工伤待遇时,厂方明确拒绝将其视为工伤,只是在双方协商中同意按非工伤享受相应待遇,马先生说,工厂常年实行12小时工作制,不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障,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突发性高血压的原因是由于工作负荷大,时间长,身体不能承受而引起的,这种工伤属于工伤范畴
由于未能达成协议,马先生及其家属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按照工伤标准给予相关处理。同时,由于工厂一直没有上社保,要求工厂给予补偿
可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或者加班期间患病的,可以享受的待遇不一样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专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由于外部不利因素和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以前在部队服役,在战争和执勤中受伤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一般来说,当我们看员工的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时,我们应该看他(她)是在工作时间受伤还是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也就是说,工伤认定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工伤认定的三项要求,我们首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排除马先生被视为工伤的可能性。然后继续分析,马先生是在正常工作时间,符合工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要求。不过,马先生的病是否由工作引起,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从案件陈述中可以看出,马先生因高血压入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工作时间工伤待遇的批复》的规定,“。。。高血压是一种常见病。病因和发病时间难以确定,现行政策没有按照工伤待遇的规定执行。我们认为,即使患者在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生病,也不应被视为工伤,而应被视为疾病或非工伤。”马先生在正常工作时间突发高血压。在正常情况下,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享受疾病或非工伤待遇
但是,劳发[1996]133号文1996年7月11日的精神是:“发病前,职工有连续加班的具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血压的复发,应按工伤待遇进行治疗,“因此,如果马先生的家属有证据证明马先生在发病前连续加班,影响马先生高血压复发的,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有与工伤待遇相同的法律依据,有权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但这样成功的案例很少
-
企业对员工在工作中的疾病负责吗
228人看过
-
员工自身疾病谁负责
454人看过
-
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是工伤
395人看过
-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394人看过
-
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87人看过
-
职工在工作岗位发病对企业有何责任
321人看过
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医疗方面和生活方面的补偿的,确保受伤的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 具体包括: (一)医疗费; (二)病伤假期工资; (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 更多>
-
雇工在工作中疾病死亡谁负责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4雇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则雇主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双方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则可以按工伤保险要求赔偿。雇主可以给予雇工一定金额的补偿。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
-
员工在单位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由单位负责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4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可以根据已提供服务年限,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么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
员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该制衣厂的员工在工作时发病是否需要负责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2需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或指派从事某项活动的,其从事该项活动的场所即为该员工当时的工作岗位,其从事该项活动的时间即为该员的工作时间。所以欧某下班打卡的行为属于根据某制衣厂有限公司规定所从事的活动,故欧某打卡时是处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
员工在企业工作突发疾病死亡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3按相关规定,一个人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要负责任。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员工怎样对企业负责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6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企业的资本及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和员工的活劳动相结合,才能最终变成产品和服务。因而,人永远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和第一生产力。严格遵守国家合法使用员工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和良好内部环境的需要。企业应当“以人为本”,关爱和善待自己的员工,让工人体面劳动,快乐工作,切不可把员工视为赚钱机器,置员工安全健康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