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机关要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13:57 53 人看过

今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既要规范自身办案活动,又要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法律监督,保障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通知强调,检察机关要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规定执行;在履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对自身办案工作中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活动的监督,也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物,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及时返还。对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涉案财物,应当移送法院,在判决时一并处理。加强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促进审前返还程序依法正确适用。可能涉及不宜长期保存、易贬值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一些特定财物,在公开、公正的前提下,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批准后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依法保存。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一是建立相互监督制约制度。实行办案和保管相分离,严禁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防止违法处置。发现办案部门、保管部门截留、坐支、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滥用职权等依法追究责任;办案人员、保管人员调换、侵吞、窃取、挪用涉案财物的,按贪污等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涉案财物上缴中央国库制度。对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或指定地方异地查办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承办案件检察院应将涉案财物统一上缴中央政法机关涉案财物账户,待判决生效后通过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缴入中央国库。三是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办案经费安排制度。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地方异地查办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必要时提前预拨办案经费。

在建立完善机制、确保规范处置涉案财物方面,通知要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专门查询机制,完善违法所得追缴、执行工作机制,健全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判机关、财政、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依法保护善意第三人权利、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对于善意第三人等案外人与涉案财物处理存在利害关系的,检察机关应当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对被害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涉案财物处理决定请求抗诉的,检察机关要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抗诉的意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涉案财物处置提出异议、复议、申诉、投诉或者举报的,属于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要依法受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属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等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权利救济情况的法律监督。

通知提出,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制约与责任追究。既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等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法律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诉讼制约。同时加强对下监督。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检察机关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确有错误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责令限期纠正。对在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处分;对自身办案或其他办案单位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检察机关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失误,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并应予国家赔偿的,要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偿。

通知特别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对照《意见》规定,重点查找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并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做到立行立改,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等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检察院办案部门需要调用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需要调用、移送、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手续齐全的,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办理出库手续。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条一、赃款、赃物的处理1、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依法追缴。2、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私自处理。3、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4、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1)淫秽物品;(2)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3)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理药品;(4)危害国家安全的传
    2023-02-23
    473人看过
  •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事案件的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一般流程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侦查权一般由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机关侦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与案件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将对现有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一、行为人打架批捕了怎么办打架致人轻伤已经被逮捕,说明案件进入刑事侦查环节,作为当事人家属,这个时候就应当尽快的委托律师,参与案件。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家属应当积极的给受害人赔偿,争取拿到其谅解,这对之后从轻处罚都有利。收到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明,此时还没有到检察院。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取保候审等具体工作。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
    2023-03-15
    148人看过
  • 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
    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一)提交材料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应当由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权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加盖公章。无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
    2023-06-04
    345人看过
  • 检察机关二审办案时间亟待规范
    检察机关在二审中的办案时间问题关涉到检察机关职能的行使效果,关涉到第二审程序功能的实现程度,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诉讼话题。人民法院二审办案时间的规定1.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的办案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特定程序再延长一个月,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自己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有权决定具体审限。2.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的办案时间的起算。根据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并于同年9月28日起施行的《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2000年《若干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可见,对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的办案时间应作这样的认识:自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
    2023-04-22
    229人看过
  • 最高检拟规范自侦案扣押冻结款物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最高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莫文秀,10日表示,对调研成果要认真总结、充分运用,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莫文秀强调,各小组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对推动下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对今后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也有着积极作用。2009年8月,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系统的专项检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5个工作组,分别对天津、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9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莫文秀对5个工作组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她说,5个工作组坚持调研与督导相结合、调研与推广好的经验相结合、调研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调研与向基层检察院学习相结合,
    2023-06-06
    266人看过
  • 最高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免缴诉讼费设有诉前程序
    北京7月2日电(记者高-鑫)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对外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改革试点方案》)。依据该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免缴诉讼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中,被告没有反诉权。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依据《改革试点方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3-06-13
    463人看过
  • 最高检:启动冤假错案检察官问责机制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下称《意见》)。《意见》规定,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旦确认发生冤假错案,将一律启动问责机制。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意见》方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了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最高检曾于2013年11月15日印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在7个省的17个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2014年6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在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据悉,此次最高检出台的意见适用于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确定的试点检察院,其他检察院可以参照执行。【焦点1】被告人无罪将启动问责程序《意见》提出,
    2023-06-11
    231人看过
  • 检察院接收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程序
    监察机关移交检察院程序如下:1、监察案件的调查程序与刑事侦查程序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前阶段发挥着实质意义上的相同作用。在被调查人“获得辩护权”的表述、时间与方式上也应作出审慎考量;2、监察委员会既非侦查机关、也非司法机关,其无法自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必须依职权对监察机关移送之“监察案件”予以转化,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刑事立案;3、关于涉及被调查人或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检察机关立案后,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由检察机关作出。对需要审查逮捕的,可以决定先行拘留,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4、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应该按照检察机关就是公诉机关的思路去改革司法制度,建立以公诉职能为核心、主导的审判前程序;5、监察委调查人员出庭作证。监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区别监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区别主要在于: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023-07-11
    164人看过
  •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规定
    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六条规定:1、举报线索必须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查。2、立案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案件管辖、立案条件和程序;撤销案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违反规定立案、撤案。3、审查逮捕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坚决防止该捕不捕、打击不力;公安机关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4、变更、撤销逮捕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私自变更、撤销逮捕措施。5、审查起诉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要求复议的,必须更换承办人予以复议。6、办理申诉案件必须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依法进行,不得私自接待申诉人,不得私自处理申诉案件
    2023-06-28
    9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号:为落实十五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实行“检务公开”。一、充分认识实行“检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实行“检务公开”,增大检察工作透明度,是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检察干警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有力措施。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实行“检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行“检务公开”。要把实行“检务公开”作为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改革的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破除检察工作中的神秘主义,切实公开检察活动,真诚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
    2023-06-11
    436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流程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1、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1)受理。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2)初步核实。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
    2023-08-17
    374人看过
  • 检察机关立案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可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四种: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8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节明确规定依照第8章相关条文处罚的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包括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这一部分案件的主体只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限于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犯上述犯罪行为的,不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
    2023-04-25
    367人看过
  • 最高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监督职责为何缺位?
    编者按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例行公布的刑事赔偿新标准,今年却引起了非同一般的关注,这说明,公众对国家赔偿的关注度提升了一个层次。然而,比起舆论关注的国家刑事赔偿标准是高是低的问题,最高检权威人士向本网独家披露的“国家赔偿的监督责任至今法无规定”的内情,更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我没想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3月例行颁布的检察机关年度每日赔偿金标准,今年会受到如此强烈的社会关注。”今天上午,记者独家约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志远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外之感。3月27日,一则仅有二百多字的短消息引起当日网议热潮。消息以《刑事赔偿新标准发布日赔偿额:83.66元》为标题,披露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也许是这则消息的最后一句话,激起了公众和网友的极大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23-06-06
    159人看过
  •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的规定
    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如何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与控告?检举与控告是《宪法》和《党章》赋予公民和党员的权利。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
    2023-08-02
    5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检察机关立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 一律接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有关机关;若需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紧急措施。 2、立案中的初查 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处理方式:立案和不立案。 无论是立案还是不立案,都必须书面决定。 不
    •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
    • 检察机关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具体条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8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暂行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 第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检举犯罪、用书面形式提出。个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检举犯罪,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提出; 第四条犯罪人坦白、自首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陈述; 第五条 对于个人的控告、检举、犯罪人的自首和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都应当接受,其中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的,应当及
    •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的案件需要哪些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8
      公安应该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
    • 最高检对检察官任职资格作了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r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r第四章检察官的条件r第十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r(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r(二)年满二十三岁;r(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r(五)身体健康;r(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