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代理词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1:33:50 294 人看过

债务案件代理词范文

审判长:

我接受被告同志的委托,在他与原告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中担任其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我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庭审之前,我调阅了相关证据,又参加了今天的法庭审理过程,对本案有着比较清晰的了解。下面,我结合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希望合议庭合议时能够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

通过法庭调查我们已经清楚地知道这样一个事实:事实上,原被告之间所谓的债权债务纯粹是子虚乌有,是原告与被告之间为了讨要拖欠的工程款所选择的一种“策略”。尽管这种“策略”使最终把推上了被告席,但双方互打欠条的事实从被告提交法庭的证据(1)、(2)、(3)中足以认定。

(二)原告同时起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合同一方将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原告的诉请不应受到法律支持

下面,本代理人再从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方面结合法律阐述一下观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因此,原告的诉请不应受到法律的支持。

最后本代理人要说的是:人民法院不能单单从原告提交的证据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也应充分注意我的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只有把双方的证据进行认真的比对,才能做出公正裁判。这不仅符合“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审判原则,同时也符合中共中央现阶段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精神。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原告和被告f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的诉请不应受到法律支持。因此,恳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20**年**月*日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有哪些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债权转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债权转让的宽泛规定,给不法之徒造成了可乘之机,为在司法过程中使债权转让制度的适用与立法本意保持高度一致,有必要仔细研究债权转让的各种限制性规定,规范债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使立法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实现。

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与代位权债务人具有怎样的关系
    次债务人和债务人在代位权中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次债务人需要向债务人履行义务、与该义务相关的从义务;而债务人依法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和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的特点如下: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二、代位权的成
    2023-03-30
    169人看过
  • 日照债权债务代理公司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关于债权债务公司处理办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
    2023-03-02
    394人看过
  •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如何写
    债权转让纠纷代理词:首先应当写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债权转让的经过以及享有的约束力等;写明相关的事实与理由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最后,由代理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4-24
    59人看过
  • 怎样认定债权属于债务,债务不是共同债务的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没有太大争议。但有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淆。债权人追偿时,会出现夫妻相互推脱的情况。此时,有必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区别,以解决相关纠纷。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果没有共同意愿,债务是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可以证明,在夫妻一方借款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可以证明债务不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产生的;能够证明债务不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妻一方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婚前或婚后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反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者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形成的债务,应当推定为个人债务。
    2023-03-02
    98人看过
  • 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即使借款事实存在且至今尚未归还,也系胡某某个人债务,与被告2无涉,理由如下:虽然该债务发生在胡某某和被告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被告2从来不知道有该笔债务,也从未在借条上签过名,没有与胡某某有共同的借款合意,胡某某该笔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
    2023-06-01
    234人看过
  • 代位权次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样
    代位权行使之前,次债务人和债务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但是代位权行使之后,次债务人要向债务人的债权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而次债务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部分或全部消灭。一、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
    2023-03-13
    9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债的保全成立要件(一)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首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为前提,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并未到期,债权人均不可主张代位权。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发生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或者之后,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和行使没有影响。其次,从该到期债权的内容来看,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再次,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债务人的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如将来债权,债权人不得请求代位行使。(二)
    2023-06-29
    480人看过
  • 债务纠纷一般如何写原告的代理词
    代理词是律师根据庭审举证、质证、争议焦点和法庭辩论的具体情况,在庭审结束后向法院提交的书面完整的案件代理意见。每个案件的性质不同,庭审情况也不同,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也不同。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原告律师至少应阐明以下观点:1、债务合法有效;2、被告是承担债务的法律主体;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4、被告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利息或者违约金。2022年个人债务纠纷的诉状如何写原告:***,男,**岁,住所地:**省**市**区**路1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委托代理人:***,女,**族,**律所律师,联系电话******。被告***,男,**岁,住所地:**市**区**二村**栋*门**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00,0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3-08-08
    373人看过
  • 怎样管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但需要管理,而且,还得管理好。如何管理好公司的债权债务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登记造册。专业人士经常发现有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无人管理,混杂不堪。该什么时候履行义务,该什么时候行使权利,无人问津。往往要等到对方债权人催告履行债务时,才发现对外债务应该履行了。没有事先的充分准备,债务到期时,因难以调度经营资金和其他资源,往往造成不能立即履行债务而违约,产生额外的违约责任或经济纠纷。而更为严重的是,债权的行使因受诉讼时效限制,很多的公司都时有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既便是聘请律师诉讼解决,往往也得不丧失。要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首先应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无论大小,概莫能外。第二、做好履行债务的准备工作。债务到期前,应根据债务标的大小、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做好履行前的准备工作。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杜绝无端产生违约责
    2023-06-08
    338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名词解释
    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名词解释(一)意定概括转移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4.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5.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法定概括转移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
    2023-04-12
    385人看过
  • 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1000万元以上:1-2%。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对于涉及财产的债权债务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
    2023-04-06
    256人看过
  • 遵义有风险代理债权债务的吗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会允许风险代理,各地都会有律师从事风险代理业务,所以遵义也不例外。一、风险代理的分类有哪些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二、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23-04-01
    459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间接代理如何担责
    一、债权债务的间接代理如何担责如果债权债务是属于间接代理情形的,当代理人不清偿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其中一人承担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债权债务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是太原市XX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原股东,占有XXXX公司100%的股权。甲方将持有的XXXX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
    2023-05-06
    351人看过
  • 债权是指什么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本段]债权的产生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
    2023-02-28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的代理词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代理词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陈述、证据材料和审判情况发表的代理意见。代理词需围绕事实及
    • 如何写债务纠纷代理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债务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代理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两次庭审情况,按合议庭要求提交书面意见如下:庭审时,被告已经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对证据形成的时间有异议。对此异议,原告认为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综上,原告提供的电话录音真实有效,且形成时间与原告主张的事实吻合,故依法应采信。
    • 一般债务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债务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代理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两次庭审情况,按合议庭要求提交书面意见如下:庭审时,被告已经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对证据形成的时间有异议。对此异议,原告认为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综上,原告提供的电话录音真实有效,且形成时间与原告主张的事实吻合,故依法应采信。
    • 债权和债务名词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4
      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2、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
    •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代理词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代理人认为这条规定与婚姻法的精神相违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为应当以“为共同生活需要负债”为条件,而不是只要有婚姻关系存在任何一方的负债都是共同债务。如果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个人负债均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导致婚姻关系变成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