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罚金和量刑还需结合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确定。
什么标准下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才立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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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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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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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事故罪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素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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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3新刑法对采集、供应血液、制造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采集、供应血液、制造、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采集、供应血液、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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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采集血液和制造血液制品罪的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0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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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采集血液事故罪的事实,如何界定采集血液事故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9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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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31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