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合同是否必须附带提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44:28 459 人看过

副本提单只是个副本,它是为了方便货方、港方、和收货人方便安排工作,没有承运人签字盖章,不是货权凭证,不可以提货,就是正本提单的复制件,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

所以不用交给谁,谁需要就给谁一份副本。

为了了解有这么批货,具体要到哪儿,做好安排,比如中途的进港、装卸存储什么的工作,一般船方会要一定份数的。

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怎么办,提单的类型

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如何处理,提单的类型有哪些

指示提单与交付不符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报关单如果没改的话,不用改舱单,但是如果你出的货是按重量计价格的,会给核销带来麻烦!

提单有哪些类型

1、按货物是否装船划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是指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才签发的提单。提单是买方凭以提货的依据,为了确保能在目的地提货,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以证明货物确已装船。同时,使用已装船提单有利于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

收货待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表示签发提单时,承运人仅将货物收管准备于不久后装船,而实际当时还未装船。由于这些货物尚未装船,所以提单上并未载明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运日期。信用证项下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2、按照收货人抬头依兰的标示,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则取得交付的货物。尽管记名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它是不可流通的。我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不记名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不记名提单的成立有几种情况,一为提单明确指出它是不记名提单,二为它将收货人指为不记名;三是它作为指示提单但未能表明根据谁的指示;四为它是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指示提单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叫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3、按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的记载不同,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在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如交货时货物受损,就说明货物是在承运人接管后受损的,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不清洁提单则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在装船时应对承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负责,如发现货物已经受损或短缺,必须立刻通知托运人修补或换货,或将这种损坏或短缺批注在提单上,否则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承运人根据提单记载效力的规定,应对损坏或短缺向收货人负赔偿责任。银行在办理结汇时,通常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4、依运费一栏的记载,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预付到付提单

运费预付提单是指成交价格中CIF、CFR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再有“运费预付字样,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

运费到付提单指表明运费在目的港由收货人支付的提单,并且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否则不能对抗收货人。

5、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可以划分为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承运人倒签提单的做法,掩盖了事实真相,是隐瞒迟期交货的侵权行为,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承运人要为此承担风险。

预签提单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不仅同样掩盖了事实真相,而且面临着比签发倒签提单更大的风险。

银行不接受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如果开证行发现提单倒签和预签,并有证据证实,可以伪造单据为由拒付。

指示提单有什么特点

1、指示提单背书交付后产生两个效力,对内,除非另有约定,背书人(提单出让人)背书交付提单的行为是转让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包括对承运人的提单项下货损索赔权)的初步证据;对外,承运人此后只需也只能向提单受让人履行提单项下的合同义务并承担义务不履行的责任包括货损赔偿责任,而不再向提单出让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2、指示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非运输合同本身。首先,从理论上说,合同是以当事人双方一致为生效的主要条件,而提单只是由一方当事人签发的。其次,从时间上说,运输合同是在提单签发之前成立的。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只是就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而言,而提单的受让人没有参加运输合同的缔结,他对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在订舱时有什么约定并不知情,因此对运输合同的内容只能依提单上的记载,各国法律及学说也一般认为提单在承运人与提单的受让人之间就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且是运输合同本身。

3、指示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提单是在承运人收到所交运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的正面记载了许多收据性的文字,如货物的标志、货物的包装、数量或重量及货物的表面状况等。提单的证明作用在托运人手中和托运人以外的第三方持有人手中的效力是不同的。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只是初步证据,所谓初步证据指如承运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其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的记载不符,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提出异议。

但在托运人将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对于提单受让人来说,提单就成了终结性的证据。因为提单的受让人是根据提单上的记载事项受让提单的,他对货物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情,如提单中的记载不实是由于托运人的误述引起的,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提出抗辩。但承运人不得以此对抗提单的受让人,这样可以保证提单的流通性。

4、指示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具有流通性。承运人在目的港应向提单持有人或合法受让人交货。提单持有人对在途货物有处分权。

《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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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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