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51:40
328 人看过
所谓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把作品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图像组成,并且必须借助于专门的装置才能放映、播放产生视觉、听觉或者视觉听觉同时作用的作品。
电影作品,首先应创作电影剧本,在此基础上,经导演、演员、配音、置景、摄制、剪接、合成而制成的影片,在该片合成完成之前的阶段性成果,不能称之为电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作品,单指经剪接合成而成的电影片,而不指完成之前的任何阶段性成果。
电视、录像作品仅指以拍摄电影的方式制作的电视片、录像片。电视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具有复合性,其中影视片享有影视作者著作权,音乐插曲享有音乐作品著作权,镜头享有摄作作品著作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主题是什么
357人看过
-
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主体具体是什么
468人看过
-
一部电影作品,一部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与录音或录像有什么区别
171人看过
-
一部电影作品,一部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与录音或录像有什么区别
136人看过
-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谁
339人看过
-
谁是电影和电视作品的版权所有者?
31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最新文章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主体具体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
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权利主体具体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6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但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 这样规定是影视作品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收回成本;且影视作品的权利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须通过制片人来统一行使。 为了尊重创作人的精神权利,应允许其在影视作品上署名。
-
转让电影电视录像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规定:在2005年底以前,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
电影影视作品著作权归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4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
-
电影影视作品著作权归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9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