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08:40:12 440 人看过

股东是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公司股东对涉及公司承担债务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因其与原案的处理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非原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2、管辖法院。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怎样确定原告、被告
    一、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怎样确定原告、被告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的期限期限是在六个月之内。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由此可见,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需满足以下条件:(1)是提出主体为第三人,且已生效的判决内容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是第三
    2023-06-17
    121人看过
  • 一房二卖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状是怎样的
    一房二卖起诉书原告: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第四十九条表见代理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___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______。被告: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与原告解除房产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定金____元人民币及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产转让价百分之
    2023-06-17
    32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债权人撤销之诉一样吗?
    当然是不一样的。我国法律对债权人使用撤销权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2023-04-19
    464人看过
  • 我国的普通债权人能否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普通债权人是指对争议标的不享有物权(所有权、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也没有直接财产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一般债权人。很显然,普通债权人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为原案应当参加诉讼而没有参加的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普通债权人因在一般法理中不属于上述原审应当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时诉讼主体资格存在障碍,相关争议由来已久。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包括:1、主体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
    2023-06-25
    210人看过
  • 撤销之诉是否只有法律第三人?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法律规定的第三人,包括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地位相当于原告,以本诉的原、被告作为被告。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没有单独请求权,但对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高院观点认为,判定第三人的标准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是否损害到其民事权益,如果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则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被告如何申请追加第三人是可以的。原被告,及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
    2023-06-24
    378人看过
  • 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
    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二、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023-06-1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应该如何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
    • 监事是否能撤销股东可以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8
      股东除名必须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实施,被除名股东对除名决议不享有表决权;除名决议的表决由被除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而并不需要经过司法程序;但应在召开股东会会议前书面通知被除名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告知其有解释、申辩的权利;在做出除名决议后,应将有关决议内容的书面通知送达被除名股东,并告知其有通过诉讼寻求救济的权利。
    • 可否对执行裁定书提起撤销之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如果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就表示此判决生效了,即使撤诉也不能改变判决的结果,但是可以选择上诉。
    • 股东撤销之诉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7
      当股东大会形成的合并决议有瑕疵时,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并决议的诉讼。撤销之诉主要因股东大会的决议在程序形式等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提起的,只要决议有瑕疵,任何一个股东都有权提出撤销合并协议的诉讼。在合并决议有严重瑕疵的情况下,小股东可以提出确认合并无效之诉。所谓严重瑕疵,是合并协议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违反了股东保护的平等原则、大股东滥用表决权严重损害小股
    • 非合同当事人可否提起撤销之诉的诉讼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8
      1、利益相关的非合同当事人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2、案外人与合同撤销有利害关系,拥有独立请求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合同。 3、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