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调解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7:50:47 110 人看过

一、辩法析理法

这是最重要的调解法,是其它调解法的基础。大量的纠纷通过法官的法理释明而让当事人得到一个“说法”。法官只有通过审理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以案讲法,讲明本案的法律规定及这样规定的法学理论所在,让当事人通过打官司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老百姓接受普法教育后,明白这次官司输了等于在法律上交了学费。此法需要法官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司法实践中,未经审判且事实未查清之前即召集庭前调解,其调解效果不甚理想。

二、直接陈述法

直陈法就是在调解纠纷时,调解人员以直截了当地说明调解意见的方式,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直陈方法的运用,主要针对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不同认识,根据有关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调解人员直接而明确地阐明自己对纠纷起因和双方责任的看法,以及对纠纷的调解意见。在调解一些比较简单,双方的是非、责任又比较明显的纠纷时,常采用这种方法。直陈法的运用,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接受、理解能力,以及调解时的情境因素,要给对纠纷负责任的一方当事人留一定的“面子”。

三、换位思考法

俗话说,当家方知柴米贵,养儿才知父母恩。这就是说,只有在一个人扮演了某种角色以后,才能真正体验到作为该种角色的认识与情感。在进行民事调解,转变当事人的错误认识时,将双方当事人在现实中所扮演的角色,在假想中将位置转换,使当事人处在对方的角色地位来认识问题,也就是角色换位。例如,在调解赡养纠纷时,采用子女与父母的角色换位,转变不尽孝道的当事人的认识;在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时,采用买卖双方角色换位,使各自站在对方的角色地位想问题,就比较容易做到相互理解和认同。

四、过错剖析法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只不过是双方承担责任的多少不同罢了。由于双方对责任分担产生争议,原告往往都是责任小的一方,其起诉至法院,就是要法官作出公正的裁判。比如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时,一般都是双方分担责任,很少有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件。因此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主审法官便可作一个小结,对责任大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此后也要指出过错小的一方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总之,只要出于公心、居于中立地位,说几句公道话,尽管双方都受到批评,只要责任划分得清楚,他们还是认同的。在此基础上,根据双方过错大小、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到较好的效果,标的较小的案件甚至可以当庭清结。

五、冷处理法

一般情况下,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宜早不宜迟。对外力影响小、诉讼标的较小的案件在立案初期调解,效果会更好;但有些案件则相反,宜采用冷处理法。比如离婚案件,多年的夫妻从走向婚姻殿堂到走进法院大门,双方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心理矛盾过程,有的是因为与对方父母关系僵化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一时误会或一时冲动所致,还可能两头受气,此时宜采用冷处理的办法,叫双方回去考虑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双方的亲属、朋友、同事、同学等身边的人必定会做一些和解工作,同时也帮助双方解开一些疙瘩和消除一些误会。之后,有的当事人会主动来撤诉,没有完全想通的当事人也会有不同程度地动摇,主审法官可趁热打铁、加大调解力度,这样,双方和好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但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久“冷”而不处理,同时要避免久调不结,尤其是要避免超审限的现象发生。

六、亲情融化法

对婚姻家庭纠纷,可争取双方的家庭成员及亲朋好友进行劝说感化当事人,使双方清除旧怨,重归于好。多数当事人在诉讼中会求助至亲好友助阵,与其让这些亲朋好友在背后出歪招,还不如大方地邀请他们在公开场合在调解桌上献计献策,如没有象样的“计策”,那就主动听从法官的好建议,去做做己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七、背靠背法

这是最常用的调解法。有经验的法官在庭审中引导当事人“面对面”争,让双方有话讲够,有气泄完,然后引导双方面对现实。而双方当事人在场都不愿先讲心里话,作出让步。法官应及时安排“背靠背”分头调解,这样既可防止双方争吵,又可听取当事人在庭上不愿说或不便说的话。然后法官对一方当事人在本纠纷中的过错与否及处理的利弊得失作出分析评判,当事人易于接受,并易于接受法官的主导意见。

八、趁热打铁法

调解案件经过几个回合,双方的契合点几乎相近时,如下班时间已到,法官应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坚持调解下去。一旦达成协议,要当机立断,一锤定音,现场制作调解书,当即送达,以防夜长梦多,出现反悔现象。千万不要等到下个工作日再调。象这种情况,如果不加班加点,当事人可能会接触一些不懂法律的亲属、朋友,他们会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一些不同看法,很容易使当事人的心理产生动摇,等到法院上班时间一到,当事人的意见会发生一些变化,所做的调解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无形中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

九、借助外力法

大家知道民事案件中,有一些矛盾和纠纷往往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琐事所引起,比如婚姻家庭类纠纷多数是如此,当事人对当地的族长或乡村干部往往都很敬重,很敬服,因此,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当地有名望的长者或者德高望重的村(居)委会干部、调解主任等参与案件的调解,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便促使当事人尽快解开心结,化解矛盾。熟练使用此法,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对于有代理人的案件,法官还可以借助当事人所委托的代理人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我们可以把委托代理人看作是调解案件的“拦路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把委托代理人看作是我们法官的“助力棒”。所以,法官要灵活多变的运用委托代理人的特殊地位,让委托代理人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运用此法要注意两点:首先是让委托代理人和法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上达成共识,如有分歧,必须先疏导,待达成共识后,再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其次是让委托代理人对调解案件有一种责任和使命感,让其知道,他是成功调解案件的重要参与者,是维护法律公正的一员,而不是站在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不分清红皂白的死死守护。调动委托代理人参加案件调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代理人和法官达成共识,协助法官做调解工作,能大大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有哪些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一、判决书上如何送达?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此外,判决书还可以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二、法院座机号码会显示法院吗会,法院传票会通过邮寄方式送出或者个人允许的方式送达。如果个人允许打电话通知,就可以打电话通知个人。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是要个人到法院直接送达。法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在送达的同时受送达人要签收,必须有送达回证。三、离婚诉讼要多久才判?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
    2023-03-26
    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回避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回避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理念和制度设计,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非正当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实现司法公正。我国十分重视审判人员的回避问题,《民事诉讼法》、《法官法》对回避制度作了专门规定。2011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回避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回避,又称积极回避,即应当回避的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审理活动的行为。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2023-04-11
    318人看过
  • 民事诉讼送达有哪些方式?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
    2023-04-05
    4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技巧有哪些
    1、保持中立姿态,以“五心”来指导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应注意摆正位置,保持中立姿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他们的诉讼主张和理由给予同等到的关注。在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查找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将自愿同意调解的意见表达在法庭上,将自愿解决纠纷的协议达成在法庭上,为当事人在实体和程序上按自已的意志处分权利提供充分条件,使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更为真实准确,防止违法调解和强行调解的发生,保证了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具备“五心”,即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爱心就是爱岗敬业,心装当事人,有为保一方平安,无私奉献的精神,就要有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有一案未结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为民意识。耐心就是要养成“听得进、忍得住、拖得起”的好性子。在听的过程中劝说,在忍中明理,在拖(在当事人情绪激昂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冷处理)的过程中化解矛盾。信心就是要有自信心,以
    2023-04-10
    2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质证方法是:1、证据提出的主体是否合法,民事诉讼证据提出的主体是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当事人包括其诉讼代理人;2、证据提出的时间是否合法,法院指定时不得少于三十日,时间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算;3、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方式是否合法;4、证据取得是否严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共公利益。一、欠钱不还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
    2023-04-11
    366人看过
  • 民事诉讼送达方式都有哪些?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
    2023-03-2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 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常见的民事诉讼调解方式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法有: 1、辩法析理法,是其它调解法的基础; 2、直接陈述法,调解人员以直截了当地说明调解意见的方式; 3、换位思考法; 4、过错剖析法; 5、冷处理法; 6、亲情融化法; 7、借助外力法。
    •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法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8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法有: 1.辩法析理法,是其它调解法的基础; 2.直接陈述法,调解人员以直截了当地说明调解意见的方式; 3.换位思考法; 4.过错剖析法; 5.冷处理法; 6.亲情融化法; 7.借助外力法。
    • 民事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法院的民事调解协议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你们已经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还是先将钱给女方吧,不然的话,女方申请强制执行,对你弟弟更不利:你弟弟拒不给钱的,法院可能会拘留你弟弟或是罚款。
    •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方法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
      诉讼调解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民事审判工作长期以来的成功经验,是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调解制度的存在,有力地化解了民间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国内外的一些法律专家和学者对中国的调解制度都大加赞扬,认为调解制度我国司法领域的一大特色。
    • 诉讼离婚调解方式有哪些法院调解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3
      离婚案件法院进行调解的方式是进行调解时,法庭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 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