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持股协议中的股份可以吗?是的,隐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显名股东。权利转让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一]
1.风险名称:代理人持有股份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明显股东”的股权
<3.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权“明显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否则其股权转让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4.防范措施:“隐名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法律风险2]
<1.风险名称:代理所持股份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明显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法律后果:如果“明显股东”违反与“隐名股东”的约定擅自转让其股权,股东登记在公司章程中的公示作用仍然会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4.防范措施:其实是未经授权的处分,经“隐名股东”认可后才有效,但第三人的诚信(诚信的条件:是否知情、是否付出代价、是否承担责任等),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不得善意对抗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以先要求“明显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持股协议要求“明显股东”侵权,第二,“明显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股东资格时,“隐名股东”在与另一方签订持股协议时,应注意完善相关条款,明确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3]
1.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董事违反转让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后果:转让人风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违反规定转让股权无效
防范措施:转让人应在条件具备后转让其股权,转让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p>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后果:受让人的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可能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而无效,如果受让人不认真调查,将蒙受损失
4.防范措施: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时,受让人应当认真检查股份的变动情况和职务,以及公司章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监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p>但存在“隐名股东”不能以自己名义转让“明显股东”股权的风险,否则股权转让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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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股份由他人代持,股份代持协议合法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301、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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