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做反担保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4:55:49 74 人看过

国家不限制自然人做担保人,自然人即公民,可以给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做担保人。

一、什么叫反担保物权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

(一)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一个是担保物权的竞争解决办法。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都涉及到这两个方面。

1、对于典型物权担保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以抵押权为例,民法典规定了拍卖、变卖和折价抵债等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于典型担保物权,不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和留置,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都可归结为拍卖、变卖和折价。

2、对于一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竞争的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及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了竞争顺序规则“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担保相关文章
  • 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的人有哪些,自然人可以跨区域做贷款担保人吗
    一、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的人有哪些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的人有以下几点:1.夫妻双方不能为互相的贷款做担保。夫妻属于特殊关系,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仍是夫妻,那么财产是共同财产,银行对这样的担保不信任。2.自己生活无法自理,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3.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离休的人们已经没有收入,只有养老金,这样的话,有可能不能承担担保人的责任,所以,银行也不允许。4.其他不符合银行要求的人也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
    2022-07-14
    481人看过
  • 自然人做保证人的内容
    实践中公民(自然人)担任保证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他人债权提供保证的公民(自然人),仅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限。尽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因法定代理制度旨在保护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而保证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因此,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而由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对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无效的。2、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不以具有我国国籍的公民为限,外国自然人也可以作为保证人。自然人担任保证人的,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在其清偿债务能力范围内,可为他人提供保证。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担任保证人的,若是个人经营,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保证责任;若是家庭经营,以其家庭所有的全部
    2023-06-08
    470人看过
  • 有了反担保,担保人欣然承认
    法院于3月23日审理了此案。令李东没想到的是,除了原告张功,杨泰和朱梅也来到了法院。看到杨泰的突然出现,李东并不生气。然而,杨泰却让李东顿松了一口气:“这是我们堂兄弟之间的债务纠纷,你不负责任。”接着,杨泰说服李东和张工“和解”,达成还款协议,然后杨泰自己提供“反担保”,说这样,还款责任最终必须由杨泰承担。李东本想告诉法官,欠条上的“签名”和“指纹”并不是他所做的真实情况,被杨泰阻止。同时,张工还“大度”表示,只要李东同意和解,他就放弃利息和违约金。李东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但他认为杨泰的“反担保”理论有点“纠结”,但转念一想,他同意与张公算账,这不仅对自己有利,也对杨泰有利。为了再次“帮助”杨泰,他当庭与张功达成“还款协议”,经法院调解确认。协议书明确,原告张工放弃对被告李东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3500元的索赔;被告李*于当年6月23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张工支付贷款本金5万元,杨泰、朱梅自愿
    2023-05-08
    328人看过
  • 什么叫自然人担保
    一、什么叫自然人担保自然人担保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二、抵押权诉讼时效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除斥期间跟诉讼时效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
    2023-06-15
    55人看过
  • 自然人保证担保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第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
    2023-02-23
    51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然人做担保人的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然人做担保人的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五)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六)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二、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封存后提取的条件:1、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2、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三、公积金贷款怎么贷(一)初审。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
    2023-06-08
    117人看过
  • 自然人能否为买卖合同做担保转让
    一、自然人能否为买卖合同做担保转让自然人之间保证担保可以转让,但是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同意的情况下担保才能够进行转让,至于债权的转让如下所述。(一)一般情况下,保证担保中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通知保证人后,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生效。(二)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就受让人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三)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二、买卖合同过程中公民应注意的问题(一)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
    2023-05-03
    254人看过
  • 自然人可以用股权做质押吗
    可以用股权做质押。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出质流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2023-06-13
    307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一、自然人担保人是什么意思自然人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是指对某项事务或债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个人。在债务担保领域,自然人担保人即指那些具有法律上认可的清偿债务能力的个人。1.他们为债务人(如借款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等)的债务提供担保,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自然人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2.并非所有个人都能成为担保人,如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等,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担保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二、担保责任余额计算担保责任余额的计算,是评估担保公司风险敞口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明确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1.借款类担保责任余额需根据被担保企业的类型和担保金额进行差异化计算,如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微企业借款类担保在保余额,按75%的比例计入担保责任余额。2.发行债券担保责任余额则与被担保人主体
    2024-07-18
    79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贷款后果
    自然人为他人担保贷款会负担一定的风险,若他人逾期未归还债务小则会影响自己的信用,大则需要为他人偿还其未归还的债务。一、未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未签订合同仅有承诺书的情况下,只要承诺书意思明确,便具担保合同效力。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但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懂法律的该项规定或者当事人是熟人碍于情面等方面原因,在为他人作担保时未专门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有的仅仅是出具了比较粗糙的书面担保文字载体,甚至直接在借据上写上担保人和自己名字的也不鲜见,但是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还款,则往往因此而引发争议。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2023-02-23
    104人看过
  • 自然人做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五)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六)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一、安置房贷款条件与流程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
    2023-03-06
    497人看过
  • 自然人名下有贷款能当担保人吗
    有贷款也可以做担保人,对担保人的要求是: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履行担保义务。一、哪些人不能做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对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2023-03-17
    399人看过
  • 自然人能不能为国企担保吗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所以,自然能够成为国企的保证人,当然能够为国企做担保。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国企为自然人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只有在符合国企章程的前提下才能提供担保,但反过来自然人为国企担保是没有什么限制的。一、怎么设立营利法人(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
    2023-02-27
    268人看过
  • 自然人担保合同要按指纹吗
    一、自然人担保合同要按指纹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担保合同的成立时间在于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当事人可以选择按指印、签字或者盖章。二、合同成立地点在哪里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常常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
    2023-06-15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担保
    词条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反担保
    相关咨询
    • 自然人如何进行反担保?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1、签订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客观真实性承诺书》、《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 2、提供其财产资料; 3、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其配偶需做为共同反担保人
    •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借款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借款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 自然人怎么写反担保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进行清偿。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虽然规定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亦可作为反担保人。
    • 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做自然人担保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保证担保中自然人担保有什么要求? (1)担保人年龄原则上按:女50岁以下,男55岁以下;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及充足的代偿能力。应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工资条,个人所得税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且家庭收入应在500元以下。
    • 自然人反担保合同要怎么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4
      1.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承诺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进行清偿。 2.“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虽然规定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亦可作为反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