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03:34 198 人看过

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从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看,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持票人在善意和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支付对价后取得的票据,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应当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或者虽然不是明知但应当或者可能知道让与人无处分权而由于过错或疏忽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据,为恶意取得。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的取得有两项限制:第一,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第二,以无偿或者不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债权人请求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债务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债权人为防止其票据权利的丧失,依票据法规定而采取的行为。例如,为防止追索权的丧失,采取作出拒绝证书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权利相关文章
  • 票据权利行使的期限和条件
    (1)提示承兑。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处所通常为汇票载明,未指明的,以营业场所为准。即期汇票、本票、支票无须提示承兑。(2)提示付款。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期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
    2023-06-06
    274人看过
  • 关于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有哪些规定?
    关于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的规定如下:(I)专利权的取得1.专利申请(1)专利申请原则①第一适用原则。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为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判断标准为专利申请日。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天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协商确定申请人②统一原则,即“一项申请和一项发明”的原则关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项申请提交对于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同一类别产品的两个或多个成套销售或使用的外观设计可作为一项申请提交③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即专利申请人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就同一主题在另一个国家或母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称为优
    2023-05-07
    163人看过
  • 失票人如何请求保全票据权利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对于票据丧失,各国票据法都规定了补救办法,主要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采取普通诉讼程序。由失票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票据权利,由法院裁定恢复行使票据权利。大多数英美法系国家采取这种做法。另一种是采取公示催告程序。由失票人申请法院为一定期间的公示催告,逾期没有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票据权利时,由法院进行除权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无效,由失票人依法院判决行使票据权利,多数大陆法系国家采取这种做法。我国兼收上述两种国际通行做法,允许失票人自行选择适用普通诉讼程序或者公示催告程序来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同时允许失票人先行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防止票款被他人冒领,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票据当事人的权益。鉴于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行动均离不开付款地司法机关的协助,因此,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的
    2023-05-01
    136人看过
  • 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权利如何行使
    一、票据权利有什么特征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利则为二次性权利,即权利人可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又可在付款请求权受挫时行使追索权。4、票据权利是特种金钱债权,其标的以票面金额的给付为限。5、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持票人以票据文义或票据法规证明自己为票据权利人的,票据债务人需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6、票据权
    2023-06-06
    384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因概述
    1.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1)依出票行为而取得。出票行为是票据上的第一个票据行为,有效的出票可以使票据上第一次发生票据权利。(2)依让与而取得。其中最为主要的是依照票据法上的让与方式而为的让与。一般是指让与背书,在例外情况下也可以是空白票据的单纯交付。善意取得是让与取得的特殊方式。(3)依票据保证而取得。票据保证人提供了票据保证,票据权利人即可以向保证人行使票据权利。(4)依票据质押而取得。票据质押行为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并未使得票据质权人取得票据权利,但是质权人可以像票据权利人一样直接行使票据权利。2.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1)依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其中最主要的是,被追索人(含票据保证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2)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其中比较主要的是,因为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出票伪造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关系是什么
    出票伪造,出票人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全部是由伪造人伪造的,尽管其具有形式上的有效性,但两大法系的票据法都认为由此签发的票据无效,伪造出票人的签章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不是有效的出票行为,对出票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即是说,出票伪造的签名不能使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但鉴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和文义性,当票据背书进入流通转让后,真实签名者独立承担担保责任。因一般票据法与商事法书籍论文未区分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故很少有学者论及出票伪造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出票伪造的票据一般不存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因为,当出票人的签名系伪造时,付款人并未受到出票人的付款委托,票据权利尚未形成,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自始不存在。付款请求权不存在,因而不能以伪造的票据也具备形式要件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被伪造人就票据伪造成立表见代行,或被伪造人对伪造的票据予以追认时,出票伪造的票据存在善意取得。[1
    2023-06-14
    110人看过
  • 票据权利取得的注意事项
    票据权利的取得,亦称票据权利的发生。票据权利是以持有票据为依据的,因此,行为人合法取得票据,即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一般情形,当事人取得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从出票人处取得。出票是创设票据权利的票据行为,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第二,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第三,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行为人合法取得票据,依法取得票据权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对价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这是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这里所指的相对应的代价就是指相当或相等的代价。如:出票人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汇票。收款人提供5万元的
    2023-06-06
    374人看过
  • 票据权利怎样取得
    (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从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看,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持票人在善意和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支付对价后取得的票据,为善意取得。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应当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或者虽然不是明知但应当或者可能知道让与人无处分权而由于过错或疏忽大意未能得知而取得票据,为恶意取得。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
    2023-05-31
    215人看过
  • 法律制度票据权利的取得和限制概述
    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举例:a向b签发了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背书给c,c背书给d,d作为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分为两次权利,一是提示付款权,二是追索权(如果付款请求权被拒绝的可以行使)。1、票据权利的取得(1)出票取得:从出票人处取得票据,即取得票据权利。(2)转让取得: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2、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1)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举例:a与b签订了10万元的买卖合同,b向
    2023-02-20
    12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取得票据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而取得票据的,就可认定为恶意取得。2、《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一、票据背书技巧及注意事项有哪些1、背书连续为首要、两无票据方可收背书审查首先要查看粘单上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加盖印章是否连续、准确,其次粘单背书权利应无障碍,票据要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2、第一背书为收款、出票不可现背书汇票背面左边下方,即第一个背书人签章处必须是收款人的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人章。出票人即付款人是不能在背书
    2023-02-24
    347人看过
  • 怎么行使票据权利的抗辩权
    一、票据抗辩权的特征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二、怎么行使票据权利的抗辩权1、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2、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
    2023-03-07
    242人看过
  • 承兑汇票丢失,持有人如何保全和恢复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如其他利害关系人不申报权利,宣告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可以请求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票据持有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有的也称为除权程序。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权利申报期限内,如果没有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或所提出的申报被法院驳回,在申报权利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
    2023-06-14
    479人看过
  • 银行汇票在票据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一、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它选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其主要的作用是:可以用于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二、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使用,自然人不得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只能用于转账。
    2023-06-06
    491人看过
  • 正确取得和使用财政票据
    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结算类票据仅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在实务操作中笔者发现,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集中反
    2023-06-14
    43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票据权利
    相关咨询
    • 行使伪造的票据如何保障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1、持有被伪造的票据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的,如果被欺诈的可以起诉或报警,因为伪造的票据是无效的。行为人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
    • 针对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义务如何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8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如下: 1、受让人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2、受让人是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3、受让人必须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4、必须是给付相当代价取得票据。
    • 善意取得的票据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三、受让人必
    • 根据票据权利取得的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1.持票人是就票据受款人,受款人享有出票人给予的票据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票据权的合法性提出疑义。2.凡是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的,在票据上记名的持票人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3.凡取得票据时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
    • 对于票据权利的取得, 我国法律对票据权利的取得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因合并而取得等。从票据取得的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