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死亡后还有补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5:20:49 199 人看过

一、低保去世后有补助吗

低保户去世有补助,具体标准不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二、申请低保户的条件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三、申请低保的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XX镇XX政府民政办:申请人:XXX,系XX县XX镇XX村委会X村X对村民,(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事由:因我年老多病,常年需要药物缓解病痛,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为此,特向xx镇xx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望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盼,减轻家庭负担,望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xxx年x月xx日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教师死亡后补助政策有哪些?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后: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考上教师编制后可以辞职吗一、考上教师编制后可以辞职吗1、考上教师编制后可以辞职。但是需要按照合同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同时会对继续报考事业单位会有一定影响。当事人可以跟所在学校以及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协商,避免影响后续考试工作等。一般教师编制都有一定的服务期,服务期期间是不能辞职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
    2023-07-18
    487人看过
  • 低保户死亡怎么补偿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政策,去世后并不能享受。低保户死亡丧葬政策低保户死亡丧葬政策:1、根据农村丧葬费2018新规定,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标准为六个月工资。如果农村居民是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应该由家属带上死者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单位办理领取丧葬费的手续。等手续办好后,丧葬费用会打到家属提供的银行卡上;2、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
    2023-08-01
    163人看过
  • 在职教师死亡子女有补助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一、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应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2)申请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应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具体来讲,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种:(1)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配偶,则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3)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子女,则应未满18周岁。(4)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父母,则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5)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则在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的条件下,男应年满60周岁,女应年满55周岁。(6)申请人如果为工亡职工孙子女、外孙子女,则在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
    2023-04-04
    194人看过
  •  死亡后退休职工的补助金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按社会平均工资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救济费根据当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市上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助金的和发放。(三)供养直系亲属抚养的,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根据当地城镇企业员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放。丧葬补助和直系亲属救济标准丧葬补助和直系亲属救济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编的一部分,旨在保障丧葬期间的生活需要和相关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救济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且不得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的百分之三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丧葬补助和直系亲属救济的标准,使丧葬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促进社会和谐稳
    2024-04-14
    50人看过
  • 单位职工死亡后单位有什么补助
    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单位会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但是按规定被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补偿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受伤的可以要求的赔偿有: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
    2024-04-23
    315人看过
  • 遗孀死亡有什么补助金
    法律综合知识
    一、遗孀死亡有什么补助金有的,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需提交的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一式三份;(2)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死者火化证明复印件(验原件);(4)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二、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失业金对应的就是我们缴纳五险时,其中包含的失业保险,如果想要领取到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
    2021-10-12
    59人看过
  • 社保死亡补助金多久到账
    社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各项手续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一、火化补助领取流程国家针对农村的贫困人群,去世后如果火化,能够拿到补贴费用,大概1000-2000左右,这也是国家实行火葬制度的一种方法。1、遗属领取丧葬费需要带死者的遗体火化证明,遗属和死者关系的证明或证件(一般为户口薄或结婚证);2、到乡镇的人社部提出丧葬费的领取条件,审核条件合格之后,乡镇就会把钱打到村集体当中,由村民凭借身份证自行去领取。二、展业证怎么注销要到原来的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负责管理的工作人员会首先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注销你的代理人信息,然后公司再注销你的展业证,这样你就可以将你的代理人信息录入其他公司并由其他公司给你发放展业证。展业证是保险公司发给保险代理人工作的凭证,如果你办理了离司,展业证就要收回,公司会在保监会注销。三、公司车辆保险办理1.如果是单纯地在原保险公司续保,只要带
    2023-02-23
    65人看过
  • 突发病死亡是否有补助
    法律综合知识
    一、突发病死亡是否有补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以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还可与公司协商其他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该公司,由法院判决。具体流程是:职工发
    2021-12-05
    237人看过
  • 人死亡销户后残疾补贴还有吗
    人死后,民事权利消灭,不在享有残疾补贴。一、抚恤金属属不属于遗产养老金不属于遗产。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向死者家属或残疾职工支付的费用。用于优抚救济死者家属,尤其是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与遗产主要有以下三点不同:1、抚恤金是国家支付给死者亲属的费用,遗产是死者死后留下的所有财产;2、发放养老金的目的是安慰死者家属;遗产继承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死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死亡而消灭;3、享受抚恤金待遇,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而且能获得遗产的人,除了直系亲属外,还可以对他人或集体、国家进行处理。二、民事权利能力是几岁开始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并不受到智力、精神状态的影响。如果涉及到胎儿利益的保护,那么胎儿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在娩出时就是死体的,自始并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
    2023-02-20
    150人看过
  • 农村户口人死亡有什么补助吗
    一、农村户口人死亡有什么补助吗农村户口人死亡时,国家确实会提供一定的补助。这主要体现在丧葬补助费方面。补助的具体标准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和相关规定有所不同,通常与死者的生前身份和收入无关。因此,农村户口人死亡时,家属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丧葬补助费,以减轻经济负担。二、丧葬补助标准及计算丧葬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事故发生地区的规定进行。1.一般来说,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具体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这意味着,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的丧葬补助费可能会有所差异。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农村地区的老人过世后,国家给予的丧葬补贴通常是固定的金额,例如800元。这一补贴旨在帮助家庭应对丧葬费用,减轻经济压力。4.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家属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三、丧葬补贴领取材料
    2024-07-15
    478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家属有义务协助偿还吗
    可以向配偶和继承人追讨。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是如此。故债权人可以视债务人财产分配情况请求配偶、继承人及遗赠人偿还债务。一、负债死亡后还需要还账吗用。要求借款人遗产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继承人必须清偿遗产债务吗?继承人必须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
    2023-04-11
    294人看过
  • 低保户死亡后领多少钱?
    一、低保户死亡后领多少钱?低保户死亡一分钱都没有,如果领取低保人员去世了,应当按规定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予以停发低保金,而没有规定给予丧葬费。低保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低保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二、申请低保户需要同时满足哪些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一)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
    2022-10-13
    80人看过
  • 低保户死亡后领20个月
    各地对于低保户死亡之后的救助办法不同,应当结合当地具体规定来确认。一、无子女退休补助此类人员退休之后应当认定为孤寡老人,对于孤寡老人各地政府的民政部门都有相关的扶持以及救助政策。所以补贴在理论上说应当是有的,但是很多地方的民政部门对于这样的政策未必能够执行到位,如果当事人属于此类人员,应当积极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询问相关政策。二、车祸死亡医疗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车祸死亡赔偿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大疾病有哪些补助1、国家层面统一的救助或补贴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会救助办法》
    2023-06-21
    132人看过
  • 公务员正常死亡后补助标准
    一、病故公务员去世补助标准病故公务员去世补助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2、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
    2023-03-23
    5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2018农村低保户死亡有多少补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低保,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两个是不相同的。由于领取了养老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会影响到领取低保,因为低保的领取,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当你的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申请低保,由于你领取了养老金,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领取低保,因此,领取了,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
    •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如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政策,去世后并不能享受。
    • 国家对低保户办理死亡补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除死亡赔偿金以外是没有规定一定存在补助的。但是如果生活困难是可以申请低保的。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2]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
    •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低保户死亡后是没有补助的。如果确实家庭有困难,当事人在生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出经济困难证明,然后由家属在其死亡后带上证明到乡、镇、区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具有本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家属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贴。
    • 低保户死了有没有补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1
      低保户去世有补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