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9:30:56 487 人看过

民事诉讼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没什么区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原告需要按照被告人书提交起诉状副本,至于如何罗列被告的顺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告根据情况来自主决定如何列第一、第二被告,具体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要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来判决,与原告如何列被告是没有关系的。

一、起诉用不用找律师

不请律师可以这样打官司:

1、选择管辖法院

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搞清楚该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一般来说,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则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在级别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也就是区县级法院)管辖。

2、确定诉讼请求

在明确了管辖法院以后,就必须弄明白原告想让人民法院支持自己什么样的请求,就必须弄明白自己想要提出的主张是什么。人民法院只有弄清楚原告想要维护的是什么权利,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才可能考虑所提出的主张从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往往决定了所提出的诉讼主张能不能实现。通俗地讲,也就是说决定了能不能胜诉。所以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并且要提的具体、明确。

3、写好诉状

在明确了以上问题之后,原告要做的便是如何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起诉状。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是引起诉讼开始的引线,也是原告诉讼主张的载体。起诉状质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最终结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代书一份诉状动辄收费数百上千元代书费的原因。在起诉状中写什么,不写什么,从哪个角度切入,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如何陈述事实,要附随哪些证据等等,都有着较强的技巧。绝不可以为就像小学生写作文似的,有个书面材料能交差即可!至于诉状的格式,在目前的信息社会,绝对不是难事,随便查查资料,到处都是。如果感觉到书写诉状有困难,也可以请正规律师代书。要知道这几百元掏的绝对不冤枉。

4、取得一定证据

有了诉状之后,可以去法院立案了。至于如何立案,现在讲究司法便民。根据法官的要求提交立案所需的材料即可立案。问题的关键是立案后,必须着手搜集、获取支持关键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决定整个诉讼结果的决定因素。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法官眼里没有事实,只有证据。这都说明了证据在一个案件中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原告搜集证据必须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并根据法官的要求依法出示或提交。

5、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案件经过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就好比一件工业产品进入生产流水线一样。法院必须最终给原告交付一件成品-判决书(裁定书),这就是原告要得到的结果。至于其中的过程,原告完全可以根据法官的要求进行,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法官询问如何进行,法官主导着诉讼进行的具体程序,法官有阐明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义务,当事人只需按法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6、等待判决结果

开完庭以后,原告只需等待法院的裁判结果。有了结果之后,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双方送达及告知有关结果和事项。

二、第二次被告可以不出庭吗?

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派自己的代理人出庭。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起诉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

三、民事诉讼被告向法院提出答辩

答辩,是相对起诉而言,是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利的一种形式。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答辩不同于答辩权,答辩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重要的诉讼权利。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均享有答辩权利,只不过由于原、被告在诉讼中的诉讼身份不同,因此表现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对于被告来说,其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权利,即为答辩权。被告行使答辩权的一个体现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者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答辩状的内容,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的主张,自己负举证责任,亦应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答辩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和住址;正文应写明答辩的根据和理由,其主要内容包括:原、被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案件事实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提出自己的主张,并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法律依据,据理进行反驳;结尾应记明答辩状送至的人民法院的名称、时间和答辩人签字或盖章。

答辩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进行答辩也可以不答辩,均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但是人民法院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和程序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以便被告了解起诉的内容,行使法律赋予他的诉讼权利,准备进行答辩或其他应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主犯和第一被告有区别吗
    律师解答:有。有的。司法的术语一般指犯罪嫌疑人叫被告,适用于法院开庭时的称呼,第一被告的产生是多人作案形成团伙犯罪,法院要区分犯罪中各人起到的核心,作用,领导,组织策划的责任和所要承担后果的排例,第一被告指首犯,第二被告指主犯,第三被告指从犯。《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2024-04-30
    145人看过
  • 诉讼第三人和共同被告有何区别?
    一、诉讼第三人和共同被告有何区别?(一)争议的标的(1)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的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2)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独立请求权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诉讼地位不同(1)共同被告都是被告的地位;(2)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三)参诉方式不同(1)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二、共同被告可以只起诉其中一个吗?有两个被告,一个被告应诉,另一个被告却找不到人,并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被告。判决结果如果是两被告连带承
    2023-04-17
    166人看过
  • 起诉第三人和起诉被告的区别
    二者区别在于概念和所享有的权利。被告,指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认为其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在起诉状中列为被告的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第三人又分为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反诉提起的条件反诉是诉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诉的提起不仅要具备诉的一般要件外,还要具备提起反诉的特殊要件。(一)反诉提起的一般要件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提起反诉首先要具备提起诉讼的一般要件。2.反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不能认为本诉在诉讼时效之内,反诉也自然
    2023-03-13
    3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和共同被告的法律关系
    1.含义不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共同被告,是当事人被告方为两人以上。2.争议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被告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3.诉讼地位不同。共同被告是被告的地位;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或者作为第三方当事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进行诉讼;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4.参诉方式不同。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民事诉讼中应注意区分证人和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选择诉讼代理人的时候,有时会有意选择一些原本就熟悉案件情况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以方便诉讼。例如有些单位因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纠纷的时候,委托本单位的该合同的具体经
    2023-07-16
    2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第3人与被告的区别有哪些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2024-05-18
    11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和第三人的界限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作用与权利有哪些?1、参诉权利。2、诉讼主张权利。3、提起诉讼权利。4、答辩权利。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6、举证权利。7、申请调取证据权利。8、申请延期审理权利。9、上诉权利。10、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11、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平等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023-07-08
    307人看过
  • 被起诉的第二被告是从犯吗
    一、被起诉的第二被告是从犯吗?第二被告不是从犯。司法的术语一般指犯罪嫌疑人叫被告,适用于法院开庭时的称呼,第二被告的产生是多人作案形成团伙犯罪,法院要区分犯罪中各人起到的核心,作用,领导,组织策划的责任和所要承担后果的排例,第一被告指首犯,第二被告指主犯,第三被告指从犯。二、从犯的认定标准事怎样的?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024-01-01
    324人看过
  • 被告想去起诉第二被告要出庭吗
    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派自己的代理人出庭。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起诉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但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或者法学概念。只是一种实践中的习惯做法。一、工伤事故和复合纠纷怎么处理工伤医疗事故复合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将公司和医院同时起诉,作为第一被告人与第二被告人,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不同的责任,建议按照工伤赔偿标准与医疗损害赔偿两个进行分别计算,这样子获得的赔偿数额会比较可观。二、起诉离婚不出庭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来说,离婚案件需要双方出庭。因为起诉离婚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所以被告即使委托了诉
    2023-03-16
    248人看过
  • 如何把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告知第三人
    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行政机关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应当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被告是如何确定的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2023-08-07
    266人看过
  • 刑事第二审程序和民事第二审的区别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为保证当事人上诉权和上级法院审判而设立的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是终审判决,不是每个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 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第二审程序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刑事和民事第二审程序的不同之处 刑事和民事第二审程序的不同之处在于其适用范围、审理机关、证据要求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刑事第二审程序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机关,审理过程中
    2024-01-05
    323人看过
  • 被告是否会出庭参与起诉第二被告?
    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出庭,派自己的代理人出庭。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通常是原告起诉时,按照原告自己理解的责任大小来划分的,原告认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往往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一被告,而将承担次要责任或者间接责任的列为第二被告。法院开庭审理时,为了方便起见,也会顺着原告这样称呼。但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或者法学概念。只是一种实践中的习惯做法。起诉离婚被告会不出庭吗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还是可以判离的。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
    2023-07-06
    2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各有哪些诉讼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权利(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2)申请回避权。(3)委托诉讼代理人。(4)为了保证赔偿的实现,有权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5)为了解决生产或生活上的困难,有权要求先予执行。(6)参加法庭调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陈述和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7)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自行和解。(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一、东莞刑事案件只要你不认罪就能免于处罚吗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
    2023-03-09
    24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
    一、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是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的,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则犯罪嫌疑人的称谓,统一称为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二、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会通知家属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会通知家属。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
    2023-07-15
    304人看过
  • 离婚诉讼第二次被告不到一般会判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对方不到场有两种处理方式: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此时离婚案件涉及到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此事当事人就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一、抚养费起诉本人必须去吗不是必须去,一般情况下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开庭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但是并不会强制这样规定,如果说有一方出现的不能到的情况,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处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
    2023-03-09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的区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4-18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的区别是:1、争议的诉讼标不同。必要共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第三人与本诉的标的不是共同的;2、诉讼地位不同。共同被告都是被告的地位;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3、参诉方式不同。共同被告是因为被诉而加入到诉讼;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 判几年,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要看伤情如何而定。一二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
    • 民事诉讼主体与被告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7
      该观点错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一般与民事上的权利能力是相适应的,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有诉讼权利能力。在特殊情况下,没有权利能力人,法律上仍赋予他以当事人的资格。如经主管机关认可,设有管理人或代表人的非法人团体,也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代表人可以以其名义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但它不是法人,不具有法人的资格,不同法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分别指什么?原告法人和被告分别指什么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诉讼的当事人,